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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相比可能是美的,而与阿芙洛狄特相比可能就不美),抑或(d)在某些环境里是美的,但在其他环境里就不美(Smp211a…e)。
古典理念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崇高原理。参与分有的特殊对象属于低等的生变世界(theinferiorworldofBeing),也就是发生变化和衰退的世界;被分有的理念属于高级的存在世界(thesuperiorworldofBeing),也就是永恒稳定的世界。至为崇高的理念就是善的理念,比其他理念不仅级别高而且能力大,一切可以认识的东西都是从善的理念那里获得自身的存在(Rep509c)。
理念论的问题,在于界定它的那些原理相互之间并不完全一致。要将分离原理与共同原理和自我谓述原理协调一致起来,是难乎其难的。在《巴门尼德篇》里,柏拉图自己率先阐述过这一难度,他的论证可以概括如下:我们假定我们有些特殊对象,其中每个都是F。那么,根据共同原理,那就有F的理念。根据自我谓述原理,该理念就是F自体。但是,如此一来,F的理念与原初的特殊Fs,就会构成新的一批F事物。再者,根据共同原理,这一理念肯定是存在的,因为它们分有一种F的理念。但是,根据分离原理,这一理念不可能是最先假定的那个理念。所以,肯定有另一个F的理念;但是,根据自我谓述原理,这反过来将是F,依此类推,永无休止。如果我们想要避免溯及原因的话,那就必须放弃这个或那个引发溯及原因的原理。时至今日,学者在柏拉图如何严肃对待这一难度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另外,他们在柏拉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修改了哪些原理的问题上也看法不一。在后文中进一步讨论柏拉图的形而上学时,我将会返回到这一问题上来。
正文 理念论(5)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8:07 本章字数:1220
柏拉图将其理念论应用于许多哲学问题:他把理念当做道德价值观的基础,当做科学知识的基础以及所有存在者的终极起源。柏拉图用其理念论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经常被称之为普遍命题问题(problemofuniversals):诸如“人”、“床”、“德性”、“善”之类普遍名词的意义问题。由于柏拉图做出的回答并不令人满意,因此这一问题依然列在哲学的日程表上。在后面的章节里,我们将会看到亚里士多德是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该问题的历史一直从古代经由中世纪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在对这个问题的现代讨论中所涌现出的一些观点,与柏拉图所说的理念论有某种相似性。
谓项(Predicates)。在现代逻辑学里,人们认为在诸如“苏格拉底是明智的”(Socratesiswise)这个句子中,有一主词“苏格拉底”(Socrates)和一谓项(即组成这个句子的其余部分)“……是明智的”(…iswise)。一些逻辑哲学家追随弗雷格的做法,认为谓项具有一个超智能的对应物(extramentalcounterpart):一个客观谓项(弗雷格称其为“函项”)与“……是一个人”(…isaman)相呼应的方式,类似于苏格拉底这个人与“苏格拉底”这个名字相呼应的方式。弗雷格所说的函项,譬如X是一个人(xisaman)这个函项,就是客观的存在者:它们更像《第七封信》里所说的第五样东西而非第四样东西。函项具有理念的某些先验属性:X是一个人这个函项,并不会像人类那样成长或死亡,在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地方你可以看到或处理X用7可以除开的函项。不过,函项并不遵从自我谓述原理或独特原理。那你怎会想到X是一个人这个函项(唯有这个函项)就是真真切切的一个人呢?
类(Classes)。函项作为原理而起作用,根据这些原理,对象可以集合为类:譬如,满足X是人(xishuman)这一函项的对象,可以组成人类这一种类(theclassofhumanbeings)。理念(Ideas)在某些方面与种类(classes)相似:分有一个理念,等于同化为这个种类的成员资格。将理念等同于种类的难题,在论及自我谓述原理时再次出现。人这一种类并非一个人,我们不能笼统地说Fs这一种类就是F。然而,乍一看来,似乎确有某些种类就是这些种类自身的成员,譬如诸种类的种类(theclassofclasses)。但是,柏拉图所发现的自我谓述原理,使他遇到难题,正如现代哲学家所发现的那样,如果你得到应允,完全自由地形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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