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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手拿扩音喇叭对着不远处的歹徒高声说道:“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速速放下武器投降!”
这个声音任逍再熟悉不过了,这个拿着扩音喇叭的特警队长自然便是卢皓蓝,任逍压低帽沿,挤到人群最前方,冷冷地观看这场好戏。
“干你娘的,你以为我是傻子!”一个蒙面歹徒高声叫骂着,用子弹回答了卢队长。子弹打在了旁边一辆警察的挡风玻璃上,玻璃上留下了一个蜘蛛网式样的痕迹,中间有一个冒烟的弹洞。
任逍凝足目力看去,在一家银行门口,共有三名蒙面歹徒,一个瘦高,一个矮小,一个略胖,刚才抠枪的就是那个略胖的歹徒,他拿着一把54式手枪。旁边的瘦高个拿着一把自制的双管式来复枪,那个矮小的歹徒则拿着一把80式冲锋手枪。这三个歹徒都藏在人质的后面,俨然是把可怜的人质当作了肉盾,他们大声地叫嚣着,要求警察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
卢皓蓝丢下扩音喇叭,转身钻进了指挥车里,任逍知道,特警队的狙击手要登场了。三年前,这种时候都是自己登场的时候,而三年后,自己却只能像个看客一般看着别人站在自己当年曾经站过的位置上,任逍的心里涌起一丝失落。
任逍抬起头来,寻找着狙击手的位置,他曾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狙击手,他当然知道在什么位置上能够准确地击杀这三个歹徒,所以当任逍抬头向那个方向望去的时候,果然看见了一抹反光。
任逍的脑袋里出现了一个模拟的直角三角形图案,假设自己站立的地方正好是90度角,那么狙击手现在的位置应该处在60度角的位置,而歹徒则在前方30度角的位置。任逍大致估算了一下狙击手藏身的距离,这里街道大约宽20米,自己所站立的地方直线对过去,距离歹徒大概70米,那么狙击手距离歹徒大概在73米。73米,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讲,简直是死亡的距离,完成这样的任务只能说是轻松加愉快。(在狙击手里流行着一句行话,在两百米射程之内的距离就叫做“死亡的距离”!)
不过这次的任务并不简单,虽然歹徒身处死亡距离之内,但是歹徒共有三人,要做到万无一失的话,就必须在瞬间之内秒杀三个歹徒。也就是说,不能给歹徒留一点反应的余地,不然,另外的歹徒很有可能对人质痛下杀手。
任逍冷冷地笑了笑,这次任务的难度与当年自己执行海天商厦任务的难度有得一比。这个藏身在图书馆顶楼的狙击手,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路虎呢?他真的能完成这个任务吗?
死神的十字(3)
“他妈的,不给你们点颜色瞧瞧,你们不知道我们哥几个的厉害!”矮个子歹徒一脚踹在身前那个人质的左小腿上,那个人质哎哟一声跪倒在地,矮个子不由分说,对着那人质的左小腿就是一枪,子弹击碎了那个人质的左腿腿骨,那个人质发出杀猪般的嗥叫,痛苦地捂着中弹的左腿在地上翻滚,鲜血流得到处都是。
现场顿时热闹起来,站在警戒线外面的记者们纷纷抢着拍照,围观的群众也开始骚乱起来。
矮个子歹徒好像很满意这样的效果,狂妄地挥舞着冲锋手枪叫嚣道:“快!给我们让开道路,不然我就打爆他的脑袋……”
砰——
一声枪响冻结了矮个子后面的话语,血雾飞溅中,矮个子仰天栽倒。
在众人还未从震惊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又是砰的一声,几乎连续的枪响。伴随着这声枪响,拿着来复枪的瘦高个被子弹击中右眼,整个人被击得飞了出去。
砰——
间不容发地第三声枪响,将刚刚抬枪准备射击的胖子当场击毙。
连续三枪,击毙三个歹徒,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眨眼的瞬间。
秒杀!完美的秒杀!
特警队的队员们迅速冲了上去,将人质与三个歹徒隔离开来,然后对着三个歹徒的头部和胸口各补一枪,确认其死亡。
卢队长激动地险些跳了起来,“死神,好样的!”
在距离现场70多米开外的居民楼楼顶,留着和贝克汉姆当年一样帅气发型的路虎微笑着站了起来,手中银白色的KBU-88狙击步枪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步枪的枪托上贴着一个徽章,徽章上面两支狙击枪交错成一个叉,这是代表狙击手最高荣誉的“神枪手”荣誉徽章。路虎摸了摸那个徽章,收起狙击步枪,离开了现场。
此时的任逍正抬头凝望着路虎方才藏身的地方,那沉默已久的战斗气息又在他的心里慢慢复苏。
任逍心下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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