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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脱膛而出,精准无误地从两百米开外商厦大门上转动的排气扇扇叶的缝隙里穿了过去,砰地击中了歹徒的头部,一朵血雾升腾而起,狂妄的歹徒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仰天栽倒下去,刚才还不可一世的歹徒,眨眼的工夫就已经成为了一具死尸。他只怕是临死也想不明白,自己隐藏的这么完美,怎么还会被狙击手击中?
在歹徒倒下的同时,两百米开外的一家宾馆顶楼,任逍扬起嘴角微微笑了笑,他的笑容充满了自信,只是这种自信的笑容里面却带着一种孤桀的冷傲。
商厦门口顿时乱作一团,惊慌失措的人质四散奔逃,特警队员们赶紧冲上去,维持着现场的秩序,各路记者潮水般涌向指挥车想要采访卢大队长,卢大队长砰地关上车门,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报告阎王,目标已清除。完毕!”任逍的冷酷声音从耳麦里传来。
“阎王收到,辛苦你了,死神!”卢大队紧握拳头,万分欣喜地说道。
任逍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从容且熟练地将狙击步枪收起来,关上保险,放进了专属枪袋里面,然后将枪袋扛在肩上,迈开大步向楼下走去。
狙击枪里的十字是属于死神的,当死神用十字锁定你的时候,你必死无疑!
这话是任逍说的。
死神的十字(2)
哗啦!
牢房的铁们打开来,一个狱警站在门口高声叫道:“513号,收拾收拾东西,你可以出狱了!”
任逍从冰冷的床沿上慢慢地坐了起来,一言不发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任逍还是三年前的那个任逍,只不过他比三年前更加冷漠。三年以来,他所说得话不超过三十句,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抚摸着左手上的那枚戒指,三年了,那枚戒指依然熠熠生辉。
任逍并没有多少东西,到保管处领取了自己的那块手表,手表上的指针早已经停止了走动,表壳上也布满了灰尘。任逍将表壳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将那块手表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然后提着简单的包裹,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铁山监狱的大门在任逍身后缓缓关闭,围墙外的荒草又长高了不少,在和煦的春风中摇曳,开出了一大片寂寥的荒芜。
外面的太阳有些刺眼,任逍眯着眼睛抬头望了望天,天空很蓝,就像是透明的水晶,而监狱里的天空,一直都是灰色的。
任逍拎了拎背上的包裹,快步向山下走去。
那座坟墓般的铁山监狱在任逍的身后渐渐变小,最后成为一个黑点。
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任逍的心就如同那汽车的马达一样轰鸣着。他穿着三年前入狱前的那套有些发旧的外衣,光光的头顶上戴了一顶破旧的军帽,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城市,喧闹的街道令任逍感觉到无比恐慌。他想逃离这里,远远地逃离这里。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他左手的戒指上,任逍摩挲着那枚戒指,心疼得快要落下泪来。三年了,整整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为什么她没有来看过自己?为什么?她可是自己的未婚妻呀?难道她真的如此断情绝义么?
“司机朋友们请注意,东大街有歹徒持枪抢劫,警方已经阻断了交通,请通往东大街的车辆绕行!”汽车的无线电台传来交通部门的通告。
原本有些热闹的车厢忽然安静下来,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怎么又发生抢劫案了?”
“是啊,现在的社会太黑暗了!”
“没办法,生活所逼呀!”
“现在的歹徒也真是猖獗,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
“嘁!再猖獗还不是逃不过特警队神枪手路虎的掌心!”
“咦?!你认识路虎呀?”
“不认识,听说的!”
后面的话任逍没有再继续听下去了,他的脑海里反复盘旋着一个名字,“路虎?!路虎是谁?警队的神枪手?哼!笑话,除了我任逍之外,还有谁能够配得上神枪手的称号?”
任逍不屑地笑了笑,在下个站台的下了车,然后转身朝着东大街的方向走去。既然有歹徒持枪抢劫,那么特警队肯定出动了狙击手。任逍倒想看看,人们口中所说的路虎究竟有多厉害。
任逍沿着东大街向前慢慢地走去,街道上已经围满了不少人,有看热闹的群众,有电视台的记者,也有公安局的特警队,全副武装的特警们维持着现场的秩序,警戒线将闲杂人等阻拦在了五十米开外的地方。
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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