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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我有何干系?
一回到公司,我就在电脑上哗哗打了一封信,看也没再看,就发送给我的大老板和二老板一人一份电子邮件,希望他们在四点钟以前给我答复。“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机构来摧毁我深深坚信的美国原则,那就是自由平等的美国精神。如果不是因为我工作上的无能,却是因为我的肤色、信仰、性别以及口音来排斥我,打击我,少付我50%的薪水,我不服。”
电邮发走后,我一直静不下心做任何事。如果他们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在老板五点离开公司时,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公司与他们据理力争;但如果他们对我置之不理,我该怎么办?如果卡赛撒了谎而我听信了她,贸然行事,我又该怎么办?但我不相信卡赛会撒谎,因为她没有理由要对我撒谎,她一直对我很好,我们一块儿去商店买衣物,一块儿去美容美发,她还教我怎样用香水,用在哪儿;前两天我们在湖边跑步时,她还在一个小摊贩处给我女儿买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玻璃拇指指环,我也给她买了一个有中国图文的仿古手链。我为什么要怀疑我的朋友?她告诉我她的薪水,我跟公司闹,对她本人有什么好处?公司的大老板只会处罚她的――我们的薪水是不能互相告诉的。
现在是三点五十八分。大老板与二老板的办公室毫无动静,格子间的同事们都在干自己的事,我左边隔邻的大卫正在电话上与他行将离婚的妻子因大卫钟爱的一辆红色跑车Covette,压着嗓子大吵大闹,大卫的妻子一定要那跑车的车顶,大卫不给。我看着墙上的钟,盯着腕上的表,数着秒针,听着心跳,仿佛随时会窒息、晕倒。这感觉突然让我忆起小时候有一次被人鼓动后,我跳入洪波汹涌的锦江河中,差点淹死的感觉,水呛进我的口里、鼻里、肺里,在我最后清醒的一刻,我想我就要死在自己愚蠢的胆大妄为中。为什么呢?就因为别人说我不敢在洪水里游泳,而我就要证明我敢。我多愚蠢啊!就在我往水下沉的时候,我从眼角看见岸上有几个男孩正脱去上衣,跳进河里。我最终得救了。
今天呢?谁来救我? 办公室政治2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想起刚才打电话给丈夫和朋友时,他们对我的劝慰和忠告。“你也不看看,那麻省大道上全是关了门的店铺,整个剑桥区全在低价卖房。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就不容易啦,干吗还要争个公平合理?”我在哈佛的好友这样说,他刚失去他在哈佛图书馆的工作。我的丈夫更是为我捏着一把冷汗,他知道我在报纸上找了多少日子,打了多少电话,等了多少天,经过多少次面试、口试,才得到该工作的。这是美国人的土地,以前中国人到这里来,不外乎呆在学校那世外桃源,或是开餐馆,开洗衣店。凡事得慢慢来,我难道不懂?
我能跳出困境吗?我要是真的失去了这份工作,又该怎么办?如果我的老板们在四点钟以前不理睬我,我该怎么办呢?他们下班绕我身后走了,我该怎么办?冲进他们的办公室?彪悍的门卫一定会把我架出去,然后公司的律师还会送给我一张传票,起诉我破坏工作环境,辞掉我,开除我。而且还罚我的款。那时,我又该怎么办?我想起我在美国读书的漫长岁月,生养孩子的苦痛,想到1992年的波士顿那人才济济的剑桥区:音乐家、歌唱家、画家、书法家、政治家比比皆是,他们在当地开中餐馆,开洗衣店,开理发店,办文艺沙龙,同时炒股炒得荡产,真是应有尽有,一言难尽。虽说人人抱着美国梦而来,但美国梦真的能在醒着时实现吗?有多少中国人进入了美国主流社会?我又想到前些天,大老板的太太生了第三个孩子,全公司都去祝贺,连生病卧床的同事贝尔丽也去恭贺,但我却没去。现在,我又怎么这么糊涂地要争个高低?要争口气?为了争口气,就该把自己在美国社会的路给断了?人活着,难道就是为了活一口心气吗?
就是!进了这家美国公司,我就没有打算走,至少,我不会以失败者的身份心情沉重地走。我就是要与美国人竞争一次,哪怕一定得走,我也要走得理直气壮!我要将他们告上法庭,他们欺侮一个少数族裔!只有法律,只有人权法(Bill
of Right),才是我惟一的保护。突然,我的眼睛涌满泪水。 我的肩膀被轻轻地碰了一下:“老板请你谈话。”秘书升迪柔和地说。
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墙上的钟:三点五十九分。从3:58到3:59;这是我在美国度过的最漫长的一分钟!
“是谁告诉你你的薪水少于他人?”米切尔此时也跟进大老板的办公室,气势汹汹地问道。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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