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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余诗后面的转变,很重要,可陈鼓应“摘句”时有意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愚弄了读者。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余光中(8)
当然,陈鼓应的文章并非一无是处,他认为包括余光中在内的现代诗语言“流入怪诞费解的地步”,还独具慧眼指出《莲的联想》的伪浪漫主义,均有发人之未发之处。但陈鼓应文学功底不足,对诗歌的艺术规律尤其了解不多,因而常常误读余光中的作品。他的“余光中论”,在演绎推理过程中,经常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甚至为了自己论证的需要把余光中的诗句进行拼接,这样就难免曲解余氏作品的原意,这样得出来的评价当然不会公允。对余光中,陈鼓应还有乱扣帽子的嫌疑。比如“灵魂嫁给旧金山”,原文是这样的:
荡荡的面包篮,喂饱大半个美国
这里行吟过惠特曼,桑德堡,马克·吐温
行吟过我,在不安的年代
在艾略特垂死的荒原,呼吸着旱灾
老■死后
草重新青着青年的青青,从此地青到落矶山下
于是年轻的耳朵酩酊的耳朵都侧向西岸
敲打乐巴布·狄伦的旋律中侧向金斯堡和费灵格蒂
从威奇塔到柏克丽
降下艾略特
升起惠特曼,九缪斯,嫁给旧金山!34
正如黄维樑所说,60年代,金斯堡于美国西岸的旧金山崛兴,新一代的诗人颇有把美国诗坛的*领过来之概。九缪斯是希腊掌管诗歌的女神。“九缪斯,嫁给旧金山”指的就是这美国诗坛的事。余光中并没有嫁给旧金山,因为他对中国的感情太深厚太浓烈。他与中国连在一起,中国使他不快乐,也使他快乐。《当我死时》(1966)一诗也说: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
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着黑土
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35
在这里,不是陈鼓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余光中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荣,而是以葬在长江与黄河之间为荣。中国是“最美最母亲的国度”,这哪里有半点崇洋媚外的影子!至于“患了梅毒依旧是母亲”,陈鼓应只见“梅毒”而不见“母亲”。患了重病的母亲仍然是母亲,这是一种爱之深也恨得深的情感,不能单拿“梅毒”二字做文章。
陈鼓应的文章发表后,引来一片喝彩声。孔无忌《一个历史的对照》36,用百年前留学生的心情和余光中崇洋媚外的心态作对比,感慨“今天的台湾”有人“把自己降在所有外人的脚下”。田滇的《我也谈谈余光中》37,从另一角度批评余光中的动机与心态。寒爵的《床上诗人颂》38,用余光中的“警句”写了两首打油诗。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吴望尧攻击陈鼓应批评余光中所用的不外是一套对岸的专用名词39,他认为对付不同意见,“木棍不够,就用铁棍”40,这种木棍加铁棍式的批评,重复了余光中《狼来了》的错误,同样是对乡土派作家的一种恐吓。
陈鼓应在香港也有知音。香港左派除再版陈鼓应的书外,还有这样一些喝彩文字:
细读一下陈氏书中所摘引的余氏诗作,我想任何人都不能替后者的买办颓废意识作出任何的辩白,它们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帮闲文人(身兼文化打手之职)恶劣可鄙的嘴脸和陋习。
一口气读毕之后,使我对陈氏顿然改观,他让我们看到一个处于逆境中的知识分子充满虎虎生风的战斗精神及独立不阿、不谄媚权贵,敢为广大人民说话的气概。一句话,是值得我们鼓掌、欢呼的。41
这种评价显然属情绪性反应。刊登此文的刊物深受大陆“*”极左思潮的影响,这从该文的末尾也可看出这类文章粗鄙化的倾向:“补记:在此向设计《这样的诗人余光中》一书封面的杨国台先生致敬。你‘操’得好!你也够姜!” txt小说上传分享
余光中(9)
如果说,余光中《狼来了》是从意识形态出发,那陈鼓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离开文学主旨对余光中进行道德审判,以证明余光中的“头”就有问题,没有什么资格去检查别人的“头”。陈鼓应和余光中这一正一反远离乡土文学的极端笔战的例子,充分证明这场论战“是一场文学见解上没有交叉点的战争,只是两种相对立意识形态的对决”。42
来自香港的排炮
余光中去香港正值“*”后期,*已经坠亡,但“四人帮”的活动还十分猖獗,利用评法批儒塞进自己“批林批孔批周公”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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