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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周公。据《尚书》和后来的许多儒家著作讲,由于成王仍然怀疑周公,引发了天怒。一年秋天,在庄稼成熟还未收获的时候,天突然刮起大风,雷电交加,田里的庄稼全部被吹倒,连大树都被连根拔起,全国上下一片恐慌。
成王认为天发怒,是由天下人事关系的异常引起的。那些制造流言的家伙,这时又在成王耳边说:“天变是不是警告您,要防止周公篡权?不然,怎么这么厉害呢?”
听了流言,成王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他决定打开收藏中央文书的金匮,希望从中找到对付周公篡权的方法。
但在金匮中,成王却意外地发现了武王生病垂危时,周公祈天,请求自代武王的疾病的册文——克纣次年,武王身体不适,群臣恐惧。周公于是以自身为质,设立三个祭坛,面北站立,捧璧持圭,向太王、王季、文王之灵祈祷愿意用自己代替武王去死。第二天,武王的病居然就痊愈了。
成王这才知道,周公对王室的忠诚是丝毫不用怀疑的。他请来周公,诚恳地说:“叔父,你一直尽心勤劳王室。小子我年幼无知,听信流言,以致引起了天怒,请叔父原谅我。”
后来又有人说周公的坏话,这次周公没办法,只好逃亡到了楚国。好在成王又看到自己生病时,周公写给河神的那则祷文,为周公忠心为国的品质感动得流下眼泪,立即派人将周公迎回来。周公回周以后,仍忠心为王朝操劳。之后,成王也变得成熟起来,再也不怀疑周公了。
周公临终时要求把他葬在宗周,以明不离开成王的意思。成王心怀谦让,把他葬在宗周毕邑,在文王墓的旁边,以示对周公的无比尊重。
成王执政后,按照周公规定下来的典章制度治理国家,重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在中原和沿海地区进行贸易活动,使商业走向了发达。成王执政37年,继位的康王执政26年,出现了“成康之治”的繁荣景象。
周公思想:
周公曾经协助武王推翻商纣的统治,深知纣王亡国的原因,因此十分崇尚廉政爱民,主张“明德慎罚”。
如何统治被征服的地区,是战争胜利后的大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武庚等的叛乱,让周公觉得重要地区不能再用旧的氏族首领,必须把其分封给周族中最可信赖的成员。周公把弟弟康叔封派到商统治的中心地区,以朝歌为都,建立卫国。
周公告诉康叔封,如果有人造反,就要坚决镇压,“假如当政的人不对罪犯实行惩戒,上天给我们的法律就会紊乱废弃。我们应当依照文王制定的刑罚,去惩处那些不可宽大赦免的人”。但是“执行刑罚要慎重。人有小罪,如果不是偶然的过失,而是明知故犯、坚持不改,其罪虽小,不可不杀;人有大罪,如果出于一时过失,不坚持错误,不顽固到底,能自首悔罪,无所隐瞒,其罪虽大,也可不杀”。
周公还分封了大大小小的同姓国和异姓国,据记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公把周朝的同姓兄弟、功臣、贵族安插在全国各个重要据点,这样周王室就处在一个安全的屏障之中。而一系列大小奴隶主则构成了周朝统治全国的基础,也组成了以王室为中心,包括许多诸侯国在内的统治体系。同时周公还向诸侯和周朝人民灌输“仁”,“孝”等思想,以安定民心,为此他创立了礼乐典章和法制。他制订的刑法明确规定:诸侯、公卿犯了罪,也要绳之于法——这是说上自诸侯,下至家族之长,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只是一味作威作福,不奉行天子的旨意,作奸犯法,也都要加以法律制裁。《尚书·吕刑》指出,一切审判人员必须公正无私地办案;倘敢违反,贪赃枉法,则严惩不贷。周公认为一切枉法行为,不外是五种情况:官官相护、报恩报仇、人事关系、收受贿赂、人情请托。不论是这里面的哪一种,失职枉法的法官,一律惩处。而且惩处的方法是:“即以其人之罪罪之。”就是说,该案该判什么罪,就给这个枉法的法官判个什么罪。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奠定了中华法系治国的基本理念。
针对商朝的“君权神授”的思想,“周公德治”的理念加以改造,建立起“以德配天”的指导思想。
他提出:“天命不常”,“天命”是和“民情”联在一起的。因为上天评判一个天子善恶有道与否的唯一根据是“民情”,而人民是最痛恨商纣王那样穷奢极淫、贪酷残民的无道之君的。而人民的喜怒就反映了上天的喜怒,因而统治者必须“以德配天”。周公认为,天子应率诸侯百官,首先是天子自己,务须象保育自己的幼儿一样保育百姓,即所谓“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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