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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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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先顾眼前了。所以,《水浒传》中描写的杀人场面特别多,人性偏向于残酷。这也和元朝蒙古人的凶残统治有关。一个以杀人为乐事或常事的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依旧天天杀人;被统治的老百姓,第一是见怪不怪,第二是耳濡目染,长此以往,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另一个民族的民族性的。《水浒传》所写的历史背景虽然是宋代,但是绝不排斥作者把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写进书中去的可能。因此一方面是作者鼓吹“善杀人者即英雄”,一方面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的确也认为“善杀人者即英雄”。这些“英雄”们,杀人是不眨眼的,因为他们从来不把人当人看:在孙二娘的眼中,一个人和一头牛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英雄”们,还大都喜欢滥杀无辜。李逵们只要高兴,那板斧从来不认人,不管是官兵还是百姓,只知道拣人多处“排头价砍去”。甚至声称自己“三天不杀人,就要憋出病来”。武松做事似乎比较有原则,杀嫂嫂和西门庆,讲究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但是他所杀的无辜者也实在不少。都监府连杀十五人固然是为了报仇泄忿,但是杀马夫、丫头、仆妇干什么?蜈蚣岭上管闲事,也可以算是“除恶”,可是第一真相不明,王道士是不是恶人还不知道呢,戒刀就亮出来了;第二,那个来开门的十来岁的小道童,也一刀砍了,是何道理?究其动机,其实就是想找几个人来试试新得的戒刀是否锋利!

“英雄‘们不仅杀人,而且吃人。《水浒传》中吃人肉、用人肉做馒头、用心肝做“醒酒汤”的情节俯拾皆是。宋江就好几次几乎被人“吃”了;单是李逵一人,就有不少吃人的场面:活捉黄文炳以后,在晁盖的指挥下,李逵手持尖刀,先从黄文炳的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着黄的面在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用刀剖开黄的胸膛,取出心肝,给众头领做醒酒汤。李逵回家接母亲的路上,杀掉打劫的假李逵李鬼之后,吃饭没有下饭的菜,看见李鬼的尸体,就嘲笑自己:“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结果是立即割一块下来烧了下饭。

初中语文课本里就有节选《水浒传》的课文。老师们总是教学生应该喜欢像武松、李逵这样的英雄,还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深入地分析李逵等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和很高的政治觉悟(自从毛泽东发动全民评《水浒》批宋江以后,宋江已经不算英雄了,因为他是地主,还当过小官吏,并且最后还是投降派;李逵却没有任何污点,是响当当的革命派)。如果学生们找原著来看,只要他还有人性,大概很难对这样的“英雄”产生敬意的。

据媒体载:身居国外的晓刚有个女儿,中文不行(不爱学),只好买了英译的《水浒全传》给她看,倒也看得废寝忘食,爱不释手。读着读着,她突然把书扔在地下,大叫:“这帮家伙根本就是该杀的罪犯!”她父亲过去一问,原来正读到吴用设计逼朱仝入伙儿,叫李逵杀了小衙内的那一段。——可见心理状态正常的少年,看到这一段,都不会认定宋江、吴用是好人被逼上梁山,实实在在都是“该杀的罪犯”!

为什么国内的少年没有这种反应?不值得深思么?

再举一个“负面影响”的典型例子:

据2006年8月24日《南方周末》第一版报道:震惊全国的2006年7月15日陕西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铁瓦殿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仅仅因为一个道长多看了他老婆几眼,居然一次杀死10个人,最小的才12岁,其中那个“道长”还被开膛破肚,把心肝取出来炒熟了盛在碗里。很可能他还想吃人肝,只是炒熟了以后,又不敢吃:学《水浒》英雄,终究没学好!杀人者邱兴华是个四十七岁的农民。抓住他以后的供词称:他之所以要杀人,就是要学《水浒》英雄“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电视剧《水浒传》所倡导的这种“出手精神”,由于没有善恶观念,造成了负面影响,也降低了电视剧本身的艺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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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浒传》的两种意义(6)

一个造反集团,必须有一种“粘合剂”,把许多人团结起来。在今天,革命者有理想社会,有奋斗目标;在六百年前,造反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改朝换代”。哪怕我来做皇帝还不如你。

但是皇帝只有一个,造反者不能人人当皇帝。能把造反者凝聚成一个集团的力量,除了造反成功能够当开国元勋、封妻荫子、享受荣华富贵的目标之外,当时还没有民主主义思想,更没有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用来“团结部众”的,主要是“义气”二字。只有在“义气”的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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