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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的孤女,活着的每一天都该努力报恩,她有什么资格去乞求他,将她视为真正的妻,允她一生一世陪在身边,伴他终老?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吟着汉时卓文君做予夫君的“白头吟”,清冷微弱的声音教人闻之鼻酸,却毫不自知,“君既有两意,只能相决绝。”
既然自知身份,那么自他不再需要她之后,她就应该安静地走开,还给他一个光明无碍的未来。
自何而来,回何处去……也是时候了。
听说,她家乡是在山东的一个小村庄,离济南有八十里路。
在很小的时候,爹就对她说过,有朝一日等她长大了,他一定会带她回家乡去寻根,顺道找找除了她亲娘外,还有什么亲人在没有。
一想起亲娘,胸口恶寒陡起,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机伶,下意识地拢紧被子,却还是感觉不到一丝丝暖意。
不,别去想那一场饥荒,别再去想着和亲娘是怎么分开的,她该仔细去想的,是自己在进刘府前的人生,还剩下了些什么?
尽管当时仅有两岁,记忆中亲生爹娘的面容早已模糊不清,可是她隐约记得家里似是烧陶的,因为印象中有大大小小的罐子,她至今颈上仍系着那一条用粗编绳穿过的、一片土色质朴却湿润如玉的半圆陶片。
爹说,那是她被塞进爹爹怀里时,除了粗破衣衫外,身上唯一带着的东西。
刘惜秀心念微一动,也许她可以拿那半圆陶片做个凭证,也许山东老家还有人记得那条陶片项炼,还有人记得她的爹娘,甚至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
如果舍去了“刘惜秀”这个名字、这个身份,或许她还能找回自己本来面目,也或许,她还可以是另一个“谁”,而不只是个孤零零、无依无凭的无名氏。
刘惜秀缓慢地转过身,一如过去每一个不敢让他察觉的夜晚,目光痴痴地注视着他伟岸的背影。
“夫君,只要你不再需要我了,我一定会乖乖离开,我不会再给你添任何麻烦。”她低语呢喃,像是许诺,更像是立咒,“答应我,没了我,你以后也要好好过,一定要比现在更好、更快活……”
就像我从业没有出现在你生命中,就像所有的苦难和艰涩从不曾发生过。
明明朝中公务十分上手,明明日子从来没有过得如此顺遂过,可是刘常君却一天比一天更加烦躁,胸口憋窝着股什么。
但饶是如此,这天一早他仍然神情淡然,意态从容地上早朝去,连看都没看亲送他出门的刘惜秀一眼。
天色刚蒙蒙亮,送罢“夫婿”上朝的刘惜秀木立地在大门口,直直望到那轿影不见了,这才在丫鬟们的催促下,拢紧披风,转身走回府内。
“夫人,您脸色看起来不大好,奴婢帮您泡盅参茶补补元气吧?”
“谢谢你,不用了。”她的消瘦苍白,已是颊上长驻的颜色,补与不补,都是枉然的,“风大,咱们进屋吧!”
“是。”
可才前行没几步,身后蓦然响起了一个俏生生的清脆嗓音--
“秀儿。”
刘惜秀脚步一顿,静默了刹那,这才缓缓回过头。
孙嫣嫣一身桃花绛红色衫子,青丝如云,娇靥如花,眼泪盈盈地瞅着她笑。
身畔随侍的是甜儿和灵儿,在见着刘惜秀的瞬间,神情略显不自在,却还是对着她福身作礼。
“奴婢见过夫人。”
刘惜秀嘴角微微牵动,温言道:“免礼,起来吧。”
“秀儿,这许久不见,你气色好多了。”孙嫣嫣笑吟吟地上前来,亲亲热热地牵起她的手,上下地打量她,“不过做了官家夫人后,最好要懂得多多妆点自己,这样也才不会坠了常君哥的面子,你说是不是呢?”
原来当伤痛累积到某一个程度后,人会变得异常麻木,哪怕受到再多的暗示与打击,终究也不过如……
刘惜秀没有任何反应,反倒是她的贴身侍女流云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解释道:“这位小姐有所不知,我们家夫人素来娴秀简朴,较不在意那些的。”
“什么这位小姐那位小姐的?”甜儿抢前道:“看清楚些,我家小姐可是布政使孙大人的掌上明珠,也是状元郎的红粉知己,不久后就会嫁入状元府,成为你的新主子,你对她说话可得客气些了!”
流云闻言一愣,瞥望了自家夫人一眼。
“流云,不得对孙小姐无礼。”刘惜秀握住侍女的手,默默示意,“请客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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