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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以犯有行贿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509天的牢狱之灾成立专案组和周银校被抓,都没能打消于瑾对自身命运的担忧。
在她看来,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在网上通缉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别有深意。
于瑾说,这起纠缠多年的由拆迁安置引发的民事纠纷,并不致于上升到刑事诉讼,而且,她从来没有拒不执行过任何判决和裁定,因此,她更愿意将此事与举报周银校联系在一起考虑。
2005年4月,由拆迁安置引发纠纷的13名上访户到抚顺公安机关报案,称于瑾逃跑了,公安局竟然据此通缉于瑾。
事实上,这涉及到1997年一个危改项目产生的民事纠纷。当年,驻抚顺某部急需对其已成危房的营房进行改造,营房周围的住宅楼也需要一起拆除重建。当时,部队全权委托于瑾所在的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动迁和新建。
人员的复杂性使动迁工作涉及了军地两种不同的拆迁安置办法,最终出现了13户上访户。
据《*与法制时报》2007年7月23日报道,抚顺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周某是当年工作小组成员之一,他认为后期出现13户上访户的问题,“关键就在于他们想享受两套房”。
顺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了13户住户的回迁安置要求,判令于瑾所在的海外广厦公司履行回迁安置义务。
周某认为“于瑾很冤”,因为“海外公司不是拆迁主体”。
于瑾没料到,这个民事官司竟然在这个时间再次浮现,并且演变成刑事案件。
2005年7月末,她预感到形势越来越紧张,于是决定出走。
9月28日,她回到了沈阳。10月18日,她被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批捕,罪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06年3月22日,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于瑾有期徒刑2年。
在判决书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谨”(该判决书将于瑾全部错写成了于谨——记者注)在担任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该公司与张绍骞等13户动迁户因回迁安置问题发生纠纷,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判决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拆迁地区内安置动迁户,逾期不安置予以经济补偿,“但于谨拒不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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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将于谨的房产一套及轿车二台,依法查封冻结”,“被告人于谨于2003年3月将其辽AR3086轿车转卖给他人,并于同年12月将其辽AR2785轿车转卖给他人,拒不执行法院裁定。”
于瑾不服,她给出证据说,其中一车虽被查封过,但卖的时候已经解封了,且由沈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依法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完全是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而另外一辆车,从来就没有被查封过。
于瑾认为,该案件最不合理之处在于,2004年5月15日,她曾就此问题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法院也接受了申诉,但并没有给出答复,“没给答复就通缉、抓捕和审判我,这明显不合法”。
此案最终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2006年6月21日,经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辆轿车无任何权利限制。且顺城区法院查封了于瑾个人的房产,尚未造成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严重后果。故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于瑾作为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证据不足”。
最终,望花区法院判决于瑾无罪。
但从2005年10月6日正式被拘留起,到2007年2月16日于瑾被释放,她已经在监狱里服刑了509天。
彻底的拍卖:枕头、被子一件不留
于瑾从监狱里出来时,已经一无所有。
在被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之后,2006年6月17日,她被冻结多年的房产和房产内的物品,大部分都被法院拍卖,其余则不知所踪。
在一份由法院出具的清查评估明细表上,显示出这是一场彻底的拍卖:枕头、被子、碟子、饭盒、水壶这样的生活必需品,都被一一作价拍卖。其中还有于瑾儿子的一双轮滑鞋。于瑾的一个发带,评估总值2元,打六折,卖元。而孩子的课本也没能留下来。
于瑾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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