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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必能够入座。不过他如果和上流的所谓文坛上的那些狐鼠有别,则当施行人身攻击之际,似乎应该略负一点责任,宣布出和他本身相关联的姓名,给我看看真实的嘴脸。”在鲁迅的要求下,《文学》第三号同期刊出鲁迅、伍实的来函,以及编委会的复函。在编委会的复函中公开了傅东华的名字,傅东华在信中也作了解释,希望取得谅解。
鲁迅进一步的行动是退出文学社。后来提到此事时,他说是:“宁可与敌人明打,不欲受同仁的暗笑也。”
廖沫沙的名字为中国读者所熟悉,归因于著名的文化大革命。在运动开始时,他的杂文同另外两位作者合并为“三家村”,被列入“黑线”行列而最早遭到整肃。这位以杂文见称的官员作家,30年代恰好是反对杂文的。他化名林默,写了一篇题作《论“花边文学”》的文章,就发表在攻击鲁迅最烈的《大晚报》上面。文章说,在副刊上出现四周围着花边的“杂感”,是“颇尽了八股的能事的”,“虽然不痛不痒,却往往渗有毒汁,散布了妖言”。他称这些杂文为“花边体”或“花边文学”,说是“走入鸟道以后的小品文的变种”。例举的惟一的一篇“‘花边文学’的杰作”,就是鲁迅的《倒提》。杂文从外国人倒提鸡鸭一事说起,对一些华人为洋人优待动物而虐待华人,竟至于不如租界的鸡鸭而大鸣不平,鲁迅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我们无须希望外国人待我们比鸡鸭优,即使顺提,也何补于归根结蒂的运命。通过对奴性心态和恩赐观点的批判,他特别指出,命运不是不可以改变的:
人能组织,能反抗,能为奴,也能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沦为舆台,自由解放,便能够获得彼此的平等,即运命是并不一定终于送进厨房,做成大菜的。
这里关涉到人权与主权的观点是明确的。然而,文章在廖沫沙那里遭到了严重的曲解,说是:第一,西洋人并未把华人放在鸡鸭之下,自叹不如鸡鸭的人是误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的这种优待,不应该再鸣不平。第三是说明西洋人为尊重华人起见,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进一步。第四,从“古典”来证明这不平是华人没有出息。于是,文章下结论说,《倒提》代西洋人辩护说教,作者当然是“买办”了!“花边文学家的嘴和笔怎能蒙混过去呢?”廖沫沙接着预言道:“花边体”的文章,相去不远就将有人来唾弃他的,“花边文学”不论形式或内容,将有流传不下去的一天。
鲁迅没有直接答复,两周后在写作《玩笑只当它玩笑》时,署名为“康伯度”,即英语“买办”,作为一种回敬。文章本意在表明关于中国语法里要加些欧化的主张,不料又引出一个叫“文公直”的公开信,给他加上出卖民族,“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的罪名。在编这一年的杂文集时,鲁迅移用廖沫沙所赠的恶谥,就命名为《花边文学》。在序言中,他把“林默”和“文公直”两位举为众多笔伐的代表,一例称之为“鬼鬼祟祟,躲躲闪闪的攻击”。
在讨论“大众语”问题时,鲁迅写信给曹聚仁,谴责那些“借大众语以打击白话”的“狗才”论者。信中说:“上海有些这样的‘革命’的青年,由此显示其‘革命’,而一方面又可以取悦于某方。这并不是我的神经过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一箭之来,我是明白来意的。”曹聚仁未经鲁迅同意,把信转发到《社会日报》上。于是,又引出了一篇署名绍伯的文章:《调和》。
文章说,近几年来,青年们追随思想界的领袖们做了许多努力,有的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倘使生命牺牲了而真理昭然于天下,这死是值得的,就是不可以打浑了水,把人家弄得不明不白。于是,列举了《社会日报》同期上的两篇文章,一篇是鲁迅的关于大众语的答信,一篇是杨邨人的《赤区归来记》。文中把两篇文章硬拉到一起,说鲁迅在替杨邨人打开场锣鼓,还说:“这恐怕也表示了中国民族善于调和吧,但是太调和了,使人疑心思想上的争斗也渐渐没有原则了。变成‘戟门坎上的儿戏’了。照这样的阵容看,有些人真死的不明不白。”
原来绍伯即田汉,文章也跟廖沫沙的一样发表在《大晚报》上。廖沫沙以“买办意识”攻击他,田汉则诋以“调和论”,都是从根本上否定他作为一个战斗者的存在。大约他猜想他们原是“一伙”,所以同样不作回答,只是到了年底,才在答复《戏》周刊编者的信中顺便带及,说:“如果我被绍伯先生的判决所震慑,这回是应该不敢再写什么的,但我想,也不必如此,只是在这里要顺便声明:我并无此种权力,可以禁止别人将我的信件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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