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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早期文明(4)
对于杜金鹏提出的软性与硬性的划分观点,殷玮璋依然颇不服气,他说道:“什么是硬性的标准?通过发掘所发现的材料才是硬性的,划分夏、商的标准要用材料说话,而不是笼统地用一座城衡量,只有将发现的材料哪个属于夏,哪个属于商,准确地划分出来,才能说其他的问题,否则是无从谈起的……”
尽管学者们对夏商分界各自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并围绕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到底谁早谁晚,谁更有资格充当界标的问题争论不休。但是,就以上两座商城而言,它们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遗址,其始建年代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这一个大的框架,学者们并无争论。鉴于此,只有依靠14C测年来了结这段争论了十几年的公案。
无声的结局
根据“工程”专题人员杨育彬等考古学家的划分,郑州商城的商前期文化分为四期,在四期之前,是被直接压在商城城墙下的属于二里头文化的洛达庙类型遗存。各期的14C测年数据见下表:
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夏、商前期考古年代学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和偃师召开。会议期间,“工程”研究人员仇士华、殷玮璋,向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询问有没有现成的可供14C测年的木炭标本。河南方面的考古人员回答说,在仓库里保存着一根完好的井框圆木可以测试。这根后来编号为T1J3的圆木,属于郑州商城二里岗上层一期的遗物,当仇士华、殷玮璋见到时,只见这根圆木不但保存完好,更可喜的是木头的外皮还保留如初。于是,仇士华就从这根圆木的最外轮开始,每隔几轮向里取一个样品,直至成为一个系列,带回北京进行14C测年。结果得出圆木最外轮的年代为公元前1408—前1392年,这个数据应是该井的建造年代。若以这个数据和所测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其他的样品对比,发现其年代基本相合,从另一个测面证明了郑州商城14C测年范围的正确性。
从14C测年数据可以看出,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基本相同,都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有了这样一个科学的数据,关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早谁晚的争论,在持续了十几年之后,总算宣布暂告一个段落了。只是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有资格充当夏商分界界标的问题依然没有达成共识。随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进展,“工程”专家组根据两座都城的性质和14C测年数据,在《1996—1999年“工程”阶段性成果报告简稿》(征求意见稿)中,作了“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基本同时并存,其始建年代都是夏商分界的界标”的结论。对这个结论,在1999年9月24日至26日,由中国史学会、中国考古学会、中国科技史学会与夏商周断代工程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工程”阶段性成果学术报告会的讨论中,部分与会学者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曾长期主持二里头文化遗址发掘,后又主持偃师商城发掘的考古学家赵芝荃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说:“《简稿》把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作为夏商的分界是不妥当的,不能因为在郑亳说和西亳说两者之间难以做出取舍,就把这两座商城都作为夏商分界的界标。从二里头、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出土器物来看,偃师商城应该早于郑州商城,因此,偃师商城才是夏商分界的界标。”这个意见得到了部分与会学者的赞同。
由赵芝荃等人的意见又引发出与会者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座城同时作为界标不大可能,因为这两座城显然不会是同一年兴建的,总会有先有后,在哪个城先建、哪个城后建的问题上,还是尽量说清楚,确定一座城作界标为好。到底选哪一座,这要看它们各自具备的条件而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界标”这个词的概念应该界定一下,如界标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什么样的遗迹或遗存才可以作为界标?这些问题都应该首先说明。因为界标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标尺,定了一个上下限,这个城哪一年建成就应该是商灭夏的年代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商灭夏以后并不是马上去建这座城,而且很快就建成了,它有个相当的过程。界标充其量只是说跟商汤灭夏的时间比较近而已。尽管接近,但毕竟还要差几十年。所以简单地用“界标”两个字,容易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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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5)
除以上两种观点外,山东考古学家张学海认为,诸如郑州二里岗下层这样的概念,应该看成是考古学文化的界标,而相关历史事件的界标最好是以某一墓葬或其他某一具体的遗迹为界标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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