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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房间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苍蝇捕手,我到底还算不算是很勇猛呢?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年代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好像是有人要我把一俩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简直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点儿保险丝!”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想悄悄地去拿我的夹克衫,我就像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倍受观众的冷遇,却始终不肯从台上下来。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下来,屋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这种感觉直到推开大门才得以缓解。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到来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跟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赶上它,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很冲,我需要来一点刺激。我总是会想到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显然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手里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每次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就感觉就会好一些。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罢了。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活下去就有了一种充足的理由,剩下的都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的,半瓶龙舌兰酒下肚头就大了,我可以看见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正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呢。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37°2(2)
丽莎当然是一个健全的女人,有一个屁眼儿和一对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的。有几回,她一晚上都没回来,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匆忙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下就能看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彻底摆脱孤独,我一声不吭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短暂的时刻,这令我一天都觉得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走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任何事儿我就都能忍受了。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了澡儿,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一般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那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叉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来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一个能让他跨进我家门槛儿的人,他身上一定是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以我一进门就看到这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的眼睛不停地眨动着,她分别为我们作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总之,”贝蒂问我,“你找到你一直在打听的人了吗?”
“是的,不过要等一会儿才能肯定。”
贝蒂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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