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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肯定是存在的,客体又具有结构,客体结构也是独立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但客体及其恒常性只是借助于运演结构才为我们所认识,人把这些运演结构应用到客体身上,并把运演结构作为使我们能达到客体的那种同化过程的构架。所以客体只是由不断的接近而被达到,也就是说,客体代表着一个其本身永远不会被达到的极限。另一方面,每个因果性解释也是以把我们的运演归因于客体作为前提的,从而又成为客体结构同我们的结构之间的同构性的证据。但是这就使得要不顾我们的结构而对这些客观结构的本性作任何估价变得困难得多,这些客观结构的独立本性反过来又变成一个虽则我们被迫而相信其存在但又永远达不到的极限毕竟不难看出,作为一条自然规律或作为理性思维的一个要求,为什么弗兰克无法在这两个因果概念之间作出抉择:这个析取在我们看来既是非排它性的,又是可归结为逻辑的合取的。
但是,如果客观的结构由此而牵涉到一个由主体所提供的演绎要素,那么,逻辑数学结构就不能看成是由客体的物理结构或因果结构派生出来的了:它们的接触点必须在有生命的机体本身的内部去找,如我们在本书第二章中所看到的那样。逻辑数学体系正是通过我们的行为在这个根源之内加工制成,其形式是一系列不断的反身抽象和一系列连续更新的自我调节的建构。
这种把预先确定性放在主体之内而不是放在客体之中的先验假设,也包含有一个极限,但意义相反。看来在发生学上清楚的是,主体所完成的一切建构都以先前已有的内部条件为前提,而在这方面康德是正确的。然而他的先验论的形式是过于包罗万象的了:例如,他相信欧几里得空间的普遍必然性,而非欧几里得几何学已把欧几里得几何学归结为一种特例了。这就指引彭加勒作出结论说,只有群结构是必然的,但是发生学的分析却证明群结构也是逐步地建构成的。还有不少更进一步的例子。因此,看来如果我们希望得到一个真正的先验理论,我们就必得逐渐缩减最初结构的“内涵”,直到作为先行的必然性而保留下来的东西被缩减成一个简单的功能作用为止。这些结构化就是从这种简单的功能作用开始的:这是就拉马克的功能创造器官这个意义上讲的——这个意义在表现型的水平上依然是符合事实的。那末很清楚,这个功能上的先验论决不是排斥而是支持新结构的连续建构的理论的。
D。因此,新结构——新结构的连续加工制成是在其发生过程和历史过程中被揭示出来的——既不是预先形成于可能性的理念王国之中,也不是预先形成于客体之中,又不是预先形成于主体之中。这似乎表明,新结构的历史-心理发生上的建构是真正组成性的,不能归结为一组初始条件的状态。然而,这样一种主张是不能只求助于本书第一、二两章所考察的事实来予以证实的。此外,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因为一个结构的新异之点不只是一个需要实际检验的问题,而且同样也是一个需要论证的问题。
我们的论证将不是一种形式的论证,虽然我们的论证也可以按照戈德尔的方式以及两三年前关于无限集的很多研究方法来予以形式化。我们的论证可以归结为少数几条简单的那怕是微不足道的意见,这些意见是在还原论太过分就非受到反对不可的时候提出来的。在一切认识领域中,都会周期性地出现这样的情况:所用的概念分为两个水平,其中一些比较复杂因而是居于“高级”的水平,于是就有一种想把高级水平还原为低级水平的趋势,或者是因为还原论趋势太过头而发生反动的相反趋势。例如在物理学领域中,很久以来都把力学现象看作是基础的现象,从而看作是唯一可以理解的东西,一切事物都应还原为这种东西:由此就出现了那些劳而无功的想用力学的语言来表达电磁学的企图。在生物学领域中,已出现过一些想把生命过程还原为已知的理化现象的企图,这些企图没有看到在一门经常不断地改变着的学科中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而其反作用则是一种反还原论的生机论,它的唯一的功绩完全是反面的,在于对这种不成熟的还原论所产生的错觉进行抨击。在心理学中已出现过把一切心理现象都“还原”为刺激反应格局,“还原”为联想等等的企图。
要是还原论的那些假设果真是有充分根据的话,那么,它们当然会使我们上述意义上的建构主义站不住脚,也会使把较低级的东西从属于较高级的东西的处理方法(生机论者,等等)站不住脚。从这两种观点看来,每个“新”结构都会是预先形成的:不是在最简单的要素中就是在复杂的要素中预先形成;其所以新就在于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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