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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间愈走愈远。
28日吴佩孚有回答公府某要人的电报,其中提到:“津派(指在天津的曹派)借端捣乱,鼓动选举,并未得仲帅(曹锟字仲珊)同意,迹近矫命,罪在蒙混,应促国会先行制宪。宪法一日不成,即一日不提选举。纠纷十一年,胥为此件,苟非丧心病狂,何得不注意于此。俟相当时期,当通电表明。”吴的秘书长白坚武另有勘电(28日):“巡帅(吴)主张先制宪法,议员来此者亦曾以此为告,其翊赞元首,实出至诚,夙昔已然,宁待今兹。”这两个电报都是由总统府传出来的,当然不是伪造,不过某要人是谁?白的电报打给何人?都没有宣布。这可能是黎用吴的意见以抵制大选。
同时总统府还发表了赵恒惕主张先制宪法的感电(27日)。
反吴派把倒阁运动和大选同时进行。
11月15日顾维钧在外交大楼举行宴会,全体阁员和国会中重要人士都参加。不知怎的,吴景濂和王宠惠吵了起来。吴竟沉下脸,借了几分酒意问王:“国会要你下台,你为什么赖着不走?”王自然大为光火,也怒形于色说:“难道你就是国会?真是笑话!”于是两人翻了脸。吴竟骂了起来,他骂王:“简直混帐。”并且说:“议长当然可以代表国会。”王宠惠气得发抖说:“这成什么样子?堂堂国会议长,竟说出了这样下流的话来。”吴景濂挥着拳头说:“我就是这个样子,要你滚蛋。”
17日晚间,吴景濂在他麻线胡同私邸召集秘密会议,讨论倒阁问题。
一九六、罗文干案
11年11月18日晚吴景濂和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带了华意银行买办李某,一同到东厂胡同,口称有机密大事要见总统,并且请黎屏退左右,以便密陈。黎弄得莫名其妙,但看他们颜色沉重,也不敢怠慢,就照他们要求办。只见吴从公事包中拿出一个由众议院盖过印,以议长名义写给总统的一封公函,黎扯开公函一看,内容是举发财政总长罗文干和华意银行代理人罗森达、格索利于11月14日擅自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换发新债票,使国家财产受到5000万元的损失。查奥国借款已由巴黎和会议决,作为赔偿中国的一种债票,当然不必再签新约,换发新债票。加以这一案既未提交国务会议通过,呈请总统批准,也未提交国会讨论。同时华意银行因为达到了换发新债券的目的,已经秘密付出支票8万英镑,这张支票上盖了财政部印信和罗文干的亲笔签字,显然这是行贿受贿的铁证。现有华意银行买办李君前来作证,请总统裁决。
黎看完了公函就问李君:“你懂得法律吗?”李答说:“报告总统,我国法律规定,诬告者应受反坐处分。这案子是千真万确的,我不怕反坐的处分。”
由于李答复得斩钉截铁,黎便没了主意。吴景濂在旁怂恿说:“这是百分之百的贪污案件,请总统按照以前拿办财政总长陈锦涛的先例,立刻命令军警将罗文干捕送法庭办理。”黎这时很是为难,不知如何处理才好。吴于是恫吓说:“总统不能再事犹豫,万一罗等闻风先逃,那么责任就在总统身上了。”
黎这时最怕别人给他圈套,他怕罗文干真的会逃走,给反黎的人以口实,因此立刻命令侍从武官打电话通知步兵统领聂宪藩、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到总统府来。黎元洪把步兵统领聂宪藩和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召来,即令他们派兵去抓罗文干和财政部库藏司司长黄体濂 ,抓到后解送法院。步兵统领聂宪藩奉到黎命,即返办公处,办好一件公文,派排长王得贵率领荷枪实弹的士兵十余人,持了拘捕公文径赴南长街罗宅,抵达时,罗偕夫人去看电影没有回家,等了一个多钟头,罗一返家,即被逮捕。罗当时不明究竟,很是生气,迨看到步兵统领的公文,公文上如此写着:
“奉大总统手谕,准众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函开:‘财政总长罗文干订立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有纳贿情事,请求谕饬步兵统领捕送地方检察厅讯办。’等由,准此,仰该统领即便遵照,将该总长捕送京师地方检察厅拘押,听候讯办。此谕,等因奉此。合亟仰该徘长即便前往将罗文干一名拘捕前来,听候函送检察厅讯办,切切勿延!此令。”
罗看到这份公文,忿然说:“既然有公文,我当然跟你们去,不过这种作法,简直是笑话,荒唐极了。”说着便叫人备汽车和王得贵等一同到了步兵统领衙门,财政部库藏司长黄体濂这时也拘到,由步兵统领移至京师警察厅暂时看管。
就在罗被捕的当晚,国务总理王宠惠、外交总长顾维钧、内务总长孙丹林、交通总长高恩洪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