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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卒,是为军事分治;其三,政治权力依据族群实力之大小而分割,国政稳定地长期地由王族与大世族分割执掌,吸纳外邦与社会人才的路径基本被堵死。
分治的轴心,是国家权力的分割。
楚国在几乎整个春秋时期,都处于王室与老自治部族分掌权力的情势下。据李玉洁先生《楚国史》统计,从第一代楚王熊通(楚武王)开始,到六代之后的楚庄王,历时近两百年中,楚国的首席执政大臣令尹(相当于中原的丞相)有十一任,其中八任都是若敖氏族领担任,分别是斗祁、子文、子玉(成得臣)、子上、成大心、成嘉(子孔)、斗般(子扬)、子越(斗椒);其余三任,一是楚文王弟子元,一是申族人彭仲爽,一是蔫族族领蔫吕臣,也同样都是老世族。在如此权力格局下,楚国的大司马(军权)、司徒(掌役徒)等重要权力也全部被世族分掌。
楚庄王时期,楚国王族与若敖氏部族的权力矛盾日渐尖锐。晋楚城濮之战后,若敖氏因统帅楚军战败而权力动摇,遂发动兵变,先行攻杀了政敌蔫贾,后又举兵攻打楚庄王。楚庄王骤然难以抵御,提出以三代楚王(文王、成王、穆王)的三位王孙为人质,与若敖氏议和。长期经营楚国上层权力的若敖氏族领斗椒公然拒绝了议和,与楚庄王刀兵相见。虽然,楚庄王最终平定了这场大叛乱,并将若敖氏除保留一支为象征外全部分散灭之,然造成国家巨大灾难的根源却丝毫没有改变。若敖氏覆灭之后,楚国直到春秋末期,历九代国王十七任令尹,其中十二任令尹是王族公子,两任是蔫氏部族(孙叔敖、孙叔敖子),一任是若敖氏余脉(子旗),一任是屈氏部族(屈建),一任是沈氏部族(叶公子高)。
楚国由大世族执政转变为公子(王族)执政,虽然减缓了大族争夺权力的残酷程度,但却没有改变世族政治的根基。楚国在春秋时期多次发生老世族兵变,楚庄王的若敖氏之乱、楚灵王的三公子之乱、楚平王的白公胜之乱等等,每次都直接危及到楚王与王族,足见世族分治对楚国的严重伤害。
进入战国之世,中原各大国的变法强国浪潮此起彼伏,几乎都曾经有过至少一次的成功变法:魏文侯李悝变法、齐威王变法、韩昭侯申不害变法、秦孝公商鞅变法、赵武灵王变法、燕昭王乐毅变法。第一次变法之后继续多次小变法,在中原大国也多有酝酿或发生,秦国最典型而已。唯独楚国,只有过一次短暂的半途变法,其后的变法思潮只要一有迹象(如屈原的变法酝酿),则立即被合力扼杀。也就是说,楚国始终没有过一次需要相对持续一个时期(一代或半代君主)的成功变法。因此,楚国的分治状况一直没有根本性变化。
楚国的半次变法,是吴起变法。
这次变法,从吴起入楚到吴起被杀,总共只有短短三年。楚悼王十八年(公元前384年)吴起入楚,楚悼王二十一年(公亓前382年)病逝,吴起于葬礼中被杀,楚国变法宣告终结。以实际情形说,除去初期谋划与后期动乱,即或计入年头年尾之类的虚算,其实际的变法实施至多一年余,真正地浮光掠影。就史料分析时间构成:吴起入楚第一年做宛守(宛郡郡守还是宛城守将,不能确定),第二年做令尹,第三年惨死。如此,所谓吴起变法,则实际上只能发生在第二年及第三年几个月里。再就史料分析吴起实际活动:其一,任宛守期间可能打过一仗(吞并陈蔡);其二,任令尹之初谋划变法,提出了一套变法方案;其二,为楚国打了三次大胜仗(救赵伐魏、吞并陈蔡、南并蛮越)。除此之外,未见重大活动,事实上也不可能再有重大活动。如此,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便是:一个三年打了三大仗、还做了一年地方官的人,能有多少时间变法?因此,完全可以判定:吴起的变法方案根本没有来得及全面实施,便被对变法极其警觉的老世族合力谋杀了。
吴起的变法方略究竟有些什么,值得老世族们如此畏惧?
史料并未呈现吴起如商鞅变法那样的变法谋划,而只是分散记载了一些变法作为,大体归类如下。其一,均爵平禄。其时,楚国世族除封邑之外尚把持高爵厚禄,平民子弟虽有战功也不能得到爵位,非世族将军即或大功也不能低爵薄禄。所以,均爵平禄是实际激发将士战心的有力制度,应该说,这是后来商鞅变法的军功爵制的先河。其二,废公族无能之官,养战斗之士。其三,封土殖民:将世族人口迁徙到荒僻地区开发拓荒,以楚国之不足(民众),益楚国之有余(土地)。《史记·蔡泽列传》云:“……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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