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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妒忌,使得你们伟大的莎士比亚笔下的伊阿古——以职业的观点来看——用极高明的
手段犯了罪。”
“怎么高明法?”我的兴趣被提起来了。
“自己不动手,让别人替他干。在今天,尽管一个坏蛋明明是罪恶之源,但只要他
没有具体去干,你就没法把手铐往他手腕上戴。但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课题。那么,
从任何方面来看,我们的这个案子会不会是妒忌引起的呢?谁有理由妒忌这位小姐呢?
如果说是另一个女人,就只有赖斯太太。不过据我们所知,她与尼克之间并无嫌隙。当
然,这个推论仅仅立足于(就我们所知)这一点上。可能还有我们不知道的情况。
“最后还有一个动机,惧怕。是不是什么人有把柄落在尼克小姐手中呢?她是否知
道了一件对另一个人的生命构成威胁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准确无误地指出,
她本人还没有意识到她已经知道了一个可以置某人于死地的事实。这是可能的,你懂吗?
这是可能的。要是果真如此可就麻烦了。因为她是无意中不自觉地掌握着这条线索的,
因而她便无法告诉我们这是一条什么线索。”
“你真的以为有这个可能?”
“这只是个假设。当你把其它的可能性都排除了还是找不到理由来说明动机,就只
能回到剩下的可能性上面来——既然别的都不是,就一定是这个了”
他沉默良久。后来他从深思中惊醒过来,取一张纸放在面前动起了笔。
“你写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的朋友,我要把尼克周围的人列出一张表。如果我的论点正确,凶手必定就在
这张表里了。”
他写了大约二十分钟,然后把这张纸推到我面前。
“就是这个,我的朋友。这就是我们所得到的名单。”
这张表是这样的:
一、埃伦
二、她的当园丁的丈夫
三、他们的孩子
四、克罗夫特先生
五、克罗夫特太太
六、赖斯太太
七、拉扎勒斯先生
八、查林杰中校
九、查尔斯·维斯
十、?
评述:
一、埃伦
可疑之处:听到凶杀时的举止言语,制造事故最为方便。最易获悉手枪所在,但破
坏汽车一事似非此人所为。且作案之周密果敢也非此人所能企及。
动机:无。除非有尚未被知事件引起之仇恨。
注:进一步查明其身世及与尼克之关系。
二、埃伦之夫
可疑之处及动机同上。但有可能破坏汽车之刹车装置。
注:应与之一谈。
三、埃伦之子
此人尚幼,可排除。
注:应与之一谈以期发现新线索。
四、克罗夫特先生
仅有一可疑之处,即二楼系尼克小姐之卧室,他对与我们相遇的那次上楼之解释是
否属实。且对此人之身世一无所知。
动机:无。
五、克罗夫特太太
可疑之处:无。
动机:无。
六、赖斯太太
可疑之处:尼克进屋取衣系应此人要求。想造成尼克系谎言大师之印象。故她对此
前发生的那些事故之说法不可信。那些事故发生时此人不在塔维斯托克,在何处不明。
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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