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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上学。
这就是为什么他甚至找了一个美国女朋友的缘故。女朋友名叫多瑞丝,头发金黄,深得大家的喜爱,年纪较大——差不多十四岁了,而阿弗纳才十二岁。他的朋友安德雷斯曾说她绝不会跟他约会,但他忘了阿弗纳的毅力,或者说顽强——他从来没有得到过否定答案,即使那时都是如此。他会用一种不变的、坚定的、悄无声息的姿态,锲而不舍,坚持不懈。这对有些女孩子来说,效果奇好。当然,阿弗纳英俊潇洒,身手敏捷,举止成熟,英语说得比大多数德国男孩子都好。所以美国金发女郎多瑞丝最终坐在了他身后的雪橇上。他们滑下路德威格一铁科斯街底端的陡坡时,他能感觉到她的胸脯轻轻地压在他的背上。不巧的是,他们冲进了灌木丛。多瑞丝被划伤了,伤得很厉害,再也不愿跟他出去了。他确实抓住了机会,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条好的经验。如果你有机会却没有抓住,别人绝不会对你留下什么印象。
特拉维夫的公共汽车尖叫着哐哐啷啷地停下来时,车后扬起一大片热气腾腾的云一样的灰尘。阿弗纳上了车。天啊,法兰克福的那个冬天去哪里了?那个金发碧眼的多瑞丝怎么样了?安德雷斯呢?他是阿弗纳当时最好的朋友,家境殷实、人高马大、五官端正、彬彬有礼,阿弗纳羡慕不已。他现在怎么样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只写了一两封信,寄了几张贺卡,别无其他。在以色列的集体农场与别人保持通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961年,他们回到以色列。回来后他们常常见不到父亲。他确实跟他们一起回来了,甚至还跟他们在雷霍沃特待过几个月。后来他因为进出口业务,又离开了。这次不像以前,以前一般只离开一两个月,这次却去了很久。
当时阿弗纳还不知道父亲要离开他们那么久,甚至父亲和母亲都不知道。但他们知道时间会很长。“我也没办法。”父亲说。“这是做生意。我必须离开,噢,也许要一两年才能回来。”
“去哪里?”阿弗纳问道。
“别问了,到处。做生意。”
“但是,”母亲突然问道。“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父亲和我找了一些人,也跟一些人谈了。离这里不远有个集体农场,他们愿意接收你。”
“什么?”阿弗纳问道,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愿意接收你。他们让你去那里上学。下个月就去。”
“如果你想的话,”父亲看着母亲说。“我的意思是你想去上学的话。”
“噢,你怎么能这样说?”阿弗纳还没来得及说话,母亲就说。“他当然想去,那是集体农场啊。对男孩子来说,集体农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个地方。再说,我也照顾不过来两个孩子。”
“怎么样?”父亲问道。
阿弗纳感到非常震惊。他不相信父母亲是当真的。倒不是集体农场,而是他们要把他送走这个想法。尽管他喜欢待在法兰克福,但他也不愿意一个人待在那里。但是现在,必须回到与世隔绝的雷霍沃特似乎还不是太糟,可是现在他们又要把他送走。为什么?难道他的母亲这么恨他?
此时此刻,他不愿意把自己对她的愤恨表现出来,从而让她感到满足。
“当然,”他看着地板说。“我不介意。”
“那好,”母亲满意地说。“那,就这么定了。”
这是阿弗纳和他母亲之间一辈子都无法弥合的伤口。阿弗纳在震惊之余很快意识到他母亲把他送走并不是害他,而是相信集体农场对他有好处。他的第六感觉记录下了她的热情和真诚。他感觉到了她送他去集体农场这个主意背后的热忱。但她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
也许应该由阿弗纳来证明他的母亲错了。如果他对此持顺从态度——不,不仅仅是顺从,而是真的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比其他所有的男孩子——那些真正的集体农场的农民更努力,工作时间更长的话就好了!这就是答案。他们看到他这样工作,就会给他的母亲写信,跟她说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孩。然后她就会来道歉,让他回雷霍沃特。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在乘坐热烘烘、脏乎乎的公共汽车去格德拉的半路上,这个办法就差不多没用了。那个寸草不生的小镇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要到集体农场还要坐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汽车沿着小山、棉花地和橘子园里未经铺砌的蜿蜒曲折的道路,朝着闪烁的地平线驶去,地平线上点缀着满是灰尘的尤加利树。空气中似乎看得见九十度的热度,牧场中的牛看起来骨瘦如柴,这些动物是奶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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