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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亦稔友,他告我道,监狱建后,本有修建地方审判厅及看守所之计划,适逢国变,遂不果行,如有经费当仍照原计划进行。但在我任律师时,未见实行,惟稍清洁而已。
有一次赴保定出庭,旁听席满,添设板凳,亦皆站满,大都为保定法政学堂学生,无非震于虚名,都来旁听。及返旅馆,见张灯结彩,大书欢迎曹大律师,暗觉可笑。晚饭后,有二十余乡民,跪在中庭,求大律师申寃。余出中庭,请他们起来,问要申什么冤?他们齐声说道,我们都是种地人,有跟人争田亩界线不清的事,也有争夺收成的事,告到地方法院,法官判得不公平。我们正在农忙时候,没工夫去高等法院上诉,等到农忙完了,上省到高等法院递呈子,挂牌出来,都被批驳,说上诉过期,不准上诉了,您想冤不冤?只好求大律师到京为我们想法申冤。我想农民没有法律知识,跟他们讲过期不能上诉的律文他们也不会明白,只安慰他们,等我到京想法子。但告他们,我不是法官,准不准也没有把握,如果不能达到目的,要请你们原谅。后我想,总得想一办法补救,于是向仲和建议,乡民不懂法律,应该想一变通办法,在法官宣读判词后,即高声向当事人说,你们如果不服,应在法定期内上诉,过了二十天期,即不能上诉。在此当堂声明不服,亦可记录下来,算已上诉,再补递呈子。后大理院照此办法通令各级法院一律照办。那时人民毫无法律知识,亦是可怜,把律师当作以前的巡按,更为可笑。有一天,忽接到当选蒙古议员证书,甚为诧异。余既不是蒙古人,又没有参加竞选,何来当选议员。时参议院议长王家襄,众议院议长为汤化龙。后来知道,蒙古议员,名为选举,实由总统指派,故蒙古议员中,满蒙汉人都有。此事闻系项城知我清贫,暗示补助之意,在我亦无闲过问,只好听之。有时空闲,亦到国会应应卯。有一次,余到国会,适逢陆子兴(徵祥)兼摄总理,到国会宣布施政方针。陆氏登台后,以温和有礼貌的外交家态度,先说久在外国,中国情形不熟,要请众位指教。又说外交官最讲礼节,即如宴会时,如何接待宾客,尤其对于女宾更要注意。我在俄国时,俄皇宴客礼节之周到,即菜单亦如何讲究,我尚保存。这虽小节,于情感体面有关,亦不可不讲等语。议员听了,已有嘘嘘之声。又说弱国外交,真是难办,只有忍气,但望以后国家强盛等语。即有议员起立说,今天请总理来讲施政方针,不是请你来讲外交礼节的。亦有人喊,快将施政方针说出来。陆氏又说因为弱国外交难办,所以要请国会诸君,与致府方针合一,方能对付。说到此即有人喊,你的方针没有说出来,怎能要我们合一?陆君仍旧慢条斯理的说,诸君不要忙,我自会慢慢的说出来的。我看议员有点不耐烦,因有他事,我先走了,不知如何结局,听说后来闹到一哄而散。时国会与政府,几乎没有一件事不冲突,子兴因与俄使磋商外蒙古事,议订条件六项,被国会否决,愤而辞职。那时国会有无上之权,不断与政府意见冲突,扰攘不巳。我则做我的律师,一概不问,即中山北上,召集国会等亦未尝过问。一日,有前商部同事冒鹤亭(广生)君来访。他说君在前清,乎大用,因亲日为舆论不满,今民党亦为此病君。君以有为之年,遭此挫折,我为君惜。我为君计,应一反作风,做几篇大骂日本的文章,登载报上,以转移人的观念,君如有意,我愿效劳。我谢其好意,即说若如君说,是投机政客之所为,非我之愿也。人谓我亲日,我不否认,惟我之亲日,由于情感,非为势利,可亲则亲,不可亲即不亲,故我之亲日,并非媚日。况在失意之时,忽变态度,无故骂人,徒贻人笑,反损我人格。前清待我不薄,我即不做民国的官,亦觉心安理得。彼听而笑曰,君真可谓不识时务者矣,即别去。我做律师时,有时到天津出庭,时天津日本总领事为小幡酉吉。日本租界尚未发达,空地甚多,他劝我在租界租地。其时日租界租地,每坪只值银元五角(每坪长六尺宽三尺)。他说,你倘备万元,五年内可加十倍。我那时哪有余款,然后来日租界地租价,五年后何止十倍。盖时局不定,各租界反成繁荣,此一定之理。但我幸没钱租地,不然,在日本租界,拥有偌大地皮,更为人藉口攻击之资矣。
三七 选举总统公民团起哄
民国二年十月,国会正式选举大总统。我想既身为议员,这一张投票权不应放弃,遂出席国会,议员已到了不少。时国会中尚有国民党议员,俟议员到齐后,忽将大门锁闭,听外面人声嘈杂,只听得喊我们是公民团,代表民众监督你们的。大总统只有袁世凯应该当选,我们是拥护袁世凯当选*大总统的。你们议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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