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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压榨,农村破产和生产衰落的原因,也说明加速分配土地对于西南的重要意义。
土地占有情况
根据重庆市郊原十五区三保、十六区九保、十七区十保、十八区十八保和北碚县龙凤乡八保共5个保的调查统计:五个保共有田地16496石2斗8升5合。地主占有12731石4斗3升;富农占有1256石4斗;中农占地1416石4斗4升;贫农1089石6斗9升;其他雇农、小商人、手工业工人等占地2石3斗2升5合。其中十八区十八保地主占地更达%,中农、贫农占地不满3%。五个保共1196户,6159人,其中地主共104户,495人;富农55户,426人;中农、贫农、雇农和小商人等1037户,5238人。平均地主每户占田地122石4斗余。这就是说:占总人口数8%的地主,占有土地75%至96%,而占总人口数85%以上的中农、贫农和雇农却只有少量的土地。
川西是西南地区土地更集中的地方,一般的情况是地主户数占总户数的4%左右,而占有土地总亩数的65-75%;中、贫、雇农占总户数80-90%,却只占有土地总亩数的20-30%。如成都县城区镇七保地主户数不到10%,占有土地77%,而占85%以上的中、贫、雇农,却只占有14%的土地。
西康汉人地区的情况和四川相类似。芦山县五个保占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70%以上的田地;占人口90%左右的中农和贫农及其他劳动人民则只占有田地20%左右,中农贫农占有的水田仅占水田总数的%,其余水田全为地主富农所有,地主所占有的又绝大部分是上等好田和肥沃土地,中农、贫农的田地都是土质坏的山岗、坡地或不便耕种、缺乏水利的田。
实物租
西南各地租佃形式极为复杂,剥削的方式也种类甚多,兹择其主要分述如下:
实物租:分定租、活租两种:
甲:定租
四川、西康农民称它“钱板租”、“死租”、“呆租”,贵州农民叫它“认花”。四川和西康雅安专区定租较普遍。贵州除安顺县城周围及兴义县城关东平村等地外,用这种形式较的少。租约上写明“天旱水涝,不少升合”,就是不管年成好坏,天灾人祸,必须按约交够租额,不能短少。这种形式出租的田,土质及自然条件一般较好,如地势好,水源近,天干水旱影响不大,租额较高,一般占土地正产量60-80%,如遇歉收,租率可达100%。
乙:活租
又称“普通租”、“花租”,贵州称为“分花”,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租佃形式。一般按田面计算。分租有三七分,地主七佃户三;二八分,地主八佃户二,这样的田较好或带土多;四六分,地主六佃户四,这样的田比较差;也有平半分的,田质最坏。在一般情形下,田面都按十足年成计算,地主为提高租额,往往浮报田面,故田面一般均高于常年产量,因此,实际租额也高于规定租额。如宜宾县双河乡四保佃户汤延宾,佃地主何某田面40石,租额20石,最好的年成只能收32石,实际产量只等于田面的8成,实际租额则增加到63%。这种租佃形式,如遇灾荒年成,经过佃户向地主请求,有时可以减租若干,这是有别于“钱板租”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20)
力租
农民叫力租为“干租”。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地主以面积大约相等的两股田交由佃户耕种,生产资料及生活费用均由佃户负担,其中一股收稻全归地主,作为田租,另一股归佃户,归地主收稻的田,土质及自然条件一般都较好,产量也较多。另一种规定佃户除缴纳若干粮租外,还须给地主做若干天的工。如宜宾双河乡四保佃户罗仲方,佃地主姚利峰田土七斗,规定租额杂粮二斗,并须给地主做工二十个。此种缴粮租又缴工租的形式,一般只限于小股出租土地,因少数贫苦农民无力租入要耕作较大量的田地,不得不以大量劳力作为地租来租入少量土地。
预租
川东、川南称“先缴后种”、“满堂租”或“妹妹租”,川西有的叫它“和根烂”,川北叫“先称租,后落犁”,即先交租后种田。一般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在种田以前,一次将租额交清,甚至有预缴几年租子的。如川东巴县人和乡二十保农民刘雨成在1948年向刘国均租田16石,每年不管收成好坏,须事先将租16石完全交清。另一种是分期交纳,有的分为两期的,有的分为三期的。还有一种是不定期不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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