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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红心跳了一阵。这样的男友,简直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模板,每个女人在少女时期春心萌动时的梦中情人。
迟颜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偏偏看到那些个女医生女护士桃花眼都时不时的往时经纬的脸上乱瞄,没一个老实的,心里止不住的酸水直冒,于是索性大大咧咧的赖在那怀抱里面装娇弱,把所有来自四面八方的“电眼”,都眯着眼睛毫不留情的犹如风刀霜剑一般的横了回去,绞杀在摇篮之中。
迟颜想去看看隋凌云,你心中却仍有些矛盾忐忑,只因为生怕会在病房里遇到隋光华,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让隋凌云和凌素素夹在中间,尴尬无比。时经纬就跟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自顾自的说:“我刚才就是从隋凌云那儿下来的,隋光华去美国谈生意去了,他留了话,说是……谢谢你。而且他知道你不想见他,所以会知情识趣的消失,不会碍你的眼。”
迟颜眉间的紧骤蓦地一松,点点头,脚下的步子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些。
她是真的很喜欢隋凌云,那个温柔坚强又懂事的小小少年,散发着和煦又温暖的光芒,像是冬天里的太阳,让她莫名的感动,又隐隐感到一丝熟悉。
或许是她一直以为,隋凌云活得比她要幸福,所以心中一直耿耿于怀,可现在,看到他缠绵病榻,徘徊在生死之间,心中的怜悯自然战胜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嫉妒。
十二岁的她,被迫面对社会的现实以及阶级差别的倾轧,而十二岁的隋凌云,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是两个同样可怜的人,又血脉相通,自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迟颜推开隋凌云病房的房门,凌素素不在,隋凌云一个人躺在床上。已经脱发至光溜溜的小脑袋,戴着一顶深褐色的毛线帽子,衬得脸色更加苍白如纸,丝毫血色都无。他的嘴唇抿得很紧,几乎只剩下薄薄的一条线,下颌的线条因为过度消瘦而变得有些过于棱角分明。这是倔强而不服输的表情,隋凌云虽然年纪很小,平日里说话轻声细语,又爱撒娇,眉清目秀的甚至比女孩子还要漂亮,但其实内心深处却仿佛住着一个力大无穷的巨人。那么痛苦的化疗,一期又一期的加大剂量反复冲击,连成人都难以承受那种入骨入髓的痛苦,他却只是淡笑着,连一滴眼泪都不曾掉过,甚至还会反过来安慰别人。
迟颜轻轻的抚摸着隋凌云的笑脸,神情变得无比柔和,心底仅存的一丝犹豫也完全消失了。
就当……我们不认识好了,迟颜轻轻的笑了。抛却前尘,我只是一个单纯的捐献者,你是一个可怜又无辜的孩子。现在,我的血能够救你,而你,能够被我所救,是奇迹,是缘分,更是我必须要做的事。
空气很静,呼吸很轻,似乎所有人都怕惊醒了什么似的。
突然,一直静静站在床边的时经纬,觉得自己的身子被人从后面猛得一推。
那力量并不大,但他猝不及防,所以仍依着惯性,往墙上趔趄了一步。
迟颜和时经纬回过头去,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愤怒的,几乎目眦俱裂的苍白发青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有人在看,可以冒个泡让我知道你们在吗T T
☆、第三十四章:
迟兆海看着一身病号服的女儿坐在隋凌云的病床前,所有的猜测已经不需要多说,都在瞬间得到了证实。
“你在干什么?”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有愤怒和失望的情绪埋藏在里面,随时等待着喷薄而出的瞬间。
迟颜脸色一白,仓皇的站起身,急急的说:“我们出去说好不好?”
“为什么要出去说?因为这个小孽种要睡觉?”迟兆海的声音突然尖锐的挑了上去。
迟颜从来没见到父亲露出这样冷峻的表情,也从未听过他说过这样刻薄的话语。惊讶,恐慌,难以置信,几种情绪在脸上迅速的变换着。
迟兆海伸出手去,一把拽住迟颜的手腕,力量大得惊人,“走,跟我回家,爸爸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强硬的语气,含泪的双眸,是威胁,又像是恳求。
迟颜紧紧扣住父亲的手,摇了摇头,眸中透出坚定的光。
她不可能离开,已经做了决定的事,怎么可以现在后悔?给了隋凌云生的希望,然后再将这一切剥夺,将他从云端推入地狱?
她不想,不会,更不能那样做。
迟兆海的眼睛里卷起了滔天的怒火,眸子亮得骇人,额头上的青筋根根爆起,声音轻颤,拼命的压抑着:“你是不是忘了这个孩子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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