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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民伤财,胜负都是大臣们得利,或酬奖,或抢掠,总有许多好处。不战,则一切就颠倒过来了,皇上坐收和亲或赠金之利,而大臣们,顶多也就当个使节出使南朝罢了。索地求战的,怕总还是臣下为多吧!”
兴宗若有所思,沉吟着说:“这一层,朕还真没想到!两朝和好几十年,不容易。朕也不想打仗,无奈臣子们不服这一口气,外带着也想立功讨赏。和亲的事,也不好。让南朝骨肉分离,朕不忍心;将来,小夫妻们也未必能过到一起。还是南朝拿点钱,朕也好有个交代。”
“皇帝圣明。和亲自然不如得钱实惠。嫁妆一次不过十来万,给过就再没有第二次了。”
“为两国和好起见,朕就接受南朝的二十万金帛吧,每年在雄州白沟交割。誓书上应当加个‘献’字。要不,钱就来得不清不白了。”
富弼吃了一惊,当即反驳道:“下奉上才用‘献’,两国之间用不到这个。何况,南朝与辽国兄弟相称,南朝是兄,辽国为弟。没有做兄长的给弟弟东西,还要用个‘献’字!”
“不用‘献’,就改成‘纳’吧?南朝占了我关南十县不还,这金帛权当十县赋税,用个‘纳’字最贴切不过。”
“‘纳’字也不妥当。一定要用字,也只能用给、予、赠、馈、送什么的,才名正言顺。”
“钱都给了,还计较一两个字吗?你这样矫情,坏了两朝和议,你能吃罪得起?你就不怕南朝怪罪于你?”
“忠君为国,何罪之有?”
“你倒是倔得很!这样吧,这事由朕与南朝皇帝直接交涉,你就不用管了。”
刘六符送富弼出来,富弼指着面前的高山发恨道:“此山可过,天不可过。要加‘献’、‘纳’二个字,就是斩头沥血,也办不到!”
他认为办不到的事,朝廷却并不过于计较。
仁宗皇帝一开始也很光火,骂道:“岂有此理!契丹狗将我天朝当成什么了?朕只是不忍两国几十年和平毁于一旦,不忍黎民百姓惨遭战火荼毒,难道真是怕它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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