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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经过。
当施瑞达听说他所爱慕的偶像竟然有如此大的转变,不禁有些失望。他离家出走,想溺水而死,想从戈那(注:在印度西部,一个以自杀之地而出名的地方。)山的顶峰跳下来,想变成一个宗教乞丐;总而言之,想做许多愚蠢的事。但是,当他逐渐平静下来后,他压制住了自己那些愚蠢的英雄想法,开始正确地看待整个事情,他知道不可能再继续追求下去了。通过这一事情,他发现耐心是一种美德,于是下定决心去锻炼自己的耐力。通过坚定不移的坚持,他成功了。现在想想,他原来怎么那么差劲呢!神真聪明!
杰雅舍瑞深刻地思考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深刻地反省了自己,在他返回家的六个月后嫁给了他。他当然一心一意地对她。他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向比哈戈万神又答谢又敬奉,向他不停地祷告。他回想起自己曾经远离亲朋好友四处流浪的那份无助、令他心寒的那段时光、他的悲伤和焦虑、他的希望与快乐、他对她那份忠诚的爱和对天所发的誓言,还有对未来的憧憬。
他真的爱她(鹦鹉继续说道),一份真挚的感情能体现出一些高贵的精神。这不仅变成了一个信仰,而且,从中你能够深刻地去思考一些问题,从最率直和最原本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这是一种最好的自我摆脱和自我抛弃法。向人类始祖奉上一份充满敬意的汇报;做一个坚定、热情的教徒,而不仅是做通常那无声气的朝拜;把你的精神情操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因为最完美的爱是最完美的幸福,是人类惟一的尽善尽美;恶魔仅仅意味着它没有爱吗?什么竟然使一个男人的爱如此神圣?
“现在,维克拉姆国王,”吸血鬼以一个正常人的口吻说,“我可以告诉你雄鹦鹉有关爱情的定义,也就是对它所形成的作用做一个描述。你们可以看到,我没有接受另一个人爱情的权利。据我看来,爱情就是狂热,一种暂时的自私状态,一次混淆身份的瞬间行为。它可以让男人变一个样,以其他的自我形象展现自己,很羞愧说出真正的自我。我假设被爱的对象是一个丑陋、愚蠢、恶毒、自私、低智商或一个颠倒是非的人,男人也可以运用漂亮女人获得一个丑男人的道理来爱自己的丑女人,不去过多地在乎她的长相,而更多的是注意到她高尚的品行。当然,我们称爱情是一种魅力、一种魔力、一种神圣。为什么?因为它在自尊自大的面具之下,通过满足男人的自豪、空虚和自负而神化了自我。
勇敢的国王对于吸血鬼这么长时间的唠叨没有感到愤怒,而是感到惊奇。他从没有如此激烈地憎恨过什么,现在,他已经迈入中年的门槛,好久都没有提及“漂亮的神”。国王一直竭力通过生气的叨叨声想让贝塔尔停止那滔滔不绝的演说,但都徒然。他大步地走着,粗鲁地摇晃着装这个家伙的袋子。吸血鬼终于安静了,维克拉姆又放慢了脚步,恢复原来走路的样子,允许贝塔尔继续讲述故事。
杰雅舍瑞很快对她的丈夫产生了强烈的厌恶,同时深深地爱上了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人。施瑞达越对她表示出更多的爱,她越讨厌和反感他。当她的丈夫和她讲话时,她嗤之以鼻,高挑着眉毛,一句话也不说。当她的丈夫向她表达爱意时,她发现二人之间的谈话总是那么不愉快,便掉转脸,倒头而睡。后来,他给她买了各种各样的衣服和首饰,对她说:“穿上和戴上它们。”她会更加生气,皱着眉头,掉转脸,狠狠地轻声说“傻瓜”,但还可以听得见。一整天,她都在外面待着,对她的同伴们说:“姐妹们,我的青春已逝,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真正地享受到世间的快乐。”接着,她来到戏院的楼厅,从窗格偷窥,看到那个她喜欢的人,便冲着姐妹们吼道:“把那个人带给我!”一晚上,她都辗转反侧:“我的大脑真混沌一片了,我说了些什么啊,我该去哪儿呢?我睡不着,饥渴难耐;无论是热还是凉,给我一些滋润都可以让我提神。”最后,她实在难以忍受和那个她所敬慕的情夫分离,下定决心要飞到他身边去。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为丈夫睡得很熟,便悄悄地起床,留下他一个人,自己在漆黑的夜里大胆地去了情人的住所。一个拦路贼在路上看到了她,自言自语说:“这个穿着上好衣服、带着珠宝首饰的女人,一个人在深夜出来要去哪里?”然后,他就一直跟在她身后,观察她。
杰雅舍瑞到了情夫的房子后,直接进了房间里,看到她的情人躺在门口。他死了,已经被拦路贼杀死了,他已经吸了大麻,坐在地板上。依照通常人的反应,她抬起他的头,温柔地放在她的腿边。然后,在旁边点燃了一堆火,在他的脸颊上深情地吻了一下,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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