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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他常年不住的房子需要她定期去查看,交费,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资料管理员,还有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郑谐和女朋友分手。那是否是他真正的初恋她不清楚,可后来她看了那么多年他身边的来来去去,那女子算是他最认真的一个。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是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还经常帮她。人家男女之间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不过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就很郑重其事跟她说了:“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和和再过两天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但是这一回,可不是她主动凑近他,而是他自己凑近她的。不过……好像是因为她先给他发了挑衅短讯,又假情假意地去医院看他……
筱和和脑子里翻搅着这些往事时,正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想了一会儿,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
郑大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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