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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时间紧迫,也不客套,开门见山说了来意。内史腾听完,神情颇显怪异。
内史,相当于是咸阳市长,权力固然显赫,但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受气的职位,不好当得很。理论上,咸阳地界内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无不在内史腾的管辖之下。然而,咸阳是都城,聚集了秦国政坛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说嬴政了,单论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动不动就要对他的工作指手划脚,给他下绊添堵。这不,他虽然是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无不是照着宗室的意思在办。他本以为郑国的案子算是结了,明儿个往刑场上一送,头那么一砍,脑袋往城门上那么一挂,得,齐活。而在宗室那边,他也可以因此落个人情讨个好什么的。谁知道,斜刺里突然杀出个李斯来,要找他提人。
对于李斯的横空杀出,内史腾无疑是反感的,打心眼里抗拒,不肯交人。内史腾也在政坛历练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处于对立之势,郑国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关他什么事。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又不得不夹在当中。
如果不能两头都讨好,那至少也要做到两边都不得罪。内史腾于是问道:“廷尉要重审郑国之案?” 李斯点点头。内史腾道:“廷尉可知……”,说着却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内史腾的处境,于是道:“内史不必顾虑。内史依国法转交郑国之案,李斯以国法重审郑国之案,谅旁人也无话可说。”
内史腾再问道:“以廷尉之见,郑国之案判错了吗?” 李斯点点头。内史腾紧张起来,按秦国法律,一旦错判,他这个主审官便要承担相应的罪名和惩罚,而这些罪名和惩罚,宗室是不会出面为他揽下来的,他只能给宗室当一回替罪羊。内史腾小心问道:“敢问错在何处?” 李斯答道:“量刑过轻。”
内史腾心安了许多。错判有三种:凡判决案件量刑不当者,属“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者,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者,为“纵囚”罪。李斯说他量刑过轻,则只会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罚钱了事,不至于影响仕途。内史腾于是转交郑国,同时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终于要和宗室正面较量了,到底谁胜谁负,他不能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谁胜谁负,必然会有一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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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杂治之前(2)
过了内史腾这一关,接下来,便是要获得嬴政的批准。因为郑国之案一直由宗室经办,嬴政在决定之前,自然先来和宗室通气。
宗室听到李斯请求召集杂治,改判郑国车裂,诛其三族,也是吃了一惊,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什么花样。他们本来以为李斯和郑国是一伙的,会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也正这么期待着,他们就等着李斯犯这个错误。郑国身为韩国间谍,危害秦国的国家利益,罪在必死,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胆敢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报复的机会就来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
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为郑国减刑,反而要求对郑国施以更重的刑罚,这步棋大大出乎了他们意料,让他们看不大懂。难道,李斯是要通过车裂郑国,来抢他们宗室的功劳?又或者,李斯作为新任廷尉,要通过这个必胜的铁案来展示一下他的威风?
宗室吃不准李斯的用意,却又无奈李斯的请求皆在廷尉的职责范围之内,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只要郑国还是死罪,无非多了轻重之分,便不算驳了他们宗室的面子。宗室没有表示异议,嬴政于是下诏,“应廷尉李斯之请,召集杂治,重审郑国之案。”
咸阳宫内,法庭舌战一触即发!
5、物是人非(1)
营救郑国路线图终于来到了最后关头。杂治已然召集,成败在此一举。
李斯环顾宫殿,但见秦国政坛的重量级人物几乎悉数到齐,数十位在寻常百姓看来遥不可及的高官显贵、王国精英,共聚一殿之内,组成了强大的陪审团阵容。
杂治会审,为廷议的一种。秦国素有廷议的传统,每逢国家大事,必召集最高决策层,共同商议,官员们各抒己见,争执辩论,由秦王最终决断,某种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雏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为客卿,已是多次参与廷议。今天的杂治尚未开始,但眼前这一张张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却让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来,旧官去,新官来,秦国政坛的当权者,已是换了好几茬。吕不韦当政之时,当权者几乎全是吕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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