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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吗?李斯真的是来报恩的吗?还是只不过以朋友之名,以报恩之名,硬将他拖入这场他根本无意参与的赌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对郑国这样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绝无可能一口应承,于是道:“事到如今,郑兄必须要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杂治,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
3、强人所难(2)
郑国嚷道,“怎么成功?郑国之罪,连秦王都默认了的。先生纵是才高天下,也决计推翻不来。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我宁愿独死,至少全家还可活命。”
李斯劝道,“郑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完成关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将是数十万家庭,上百万人丁。你将成为影响历史进程的巨人,你将遗泽后世、名垂青史。为了这些,难道还不值得冒一次险?无论如何,请给李斯一个救你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郑国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让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将我的家人也牵扯进来。”
蒙恬在一旁斥郑国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鸿毛,汝之妻儿,流放蜀地,没而为奴,有如草木之卑,虽苟活又有何益?宁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奋而一搏,纵然不成,也如白虹贯日,平添世间豪气!七尺男儿,当断而不敢断,奈何徒作妇人之哭!”
李斯责备蒙恬道,“小子不得乱语。他只不过是一个承受了巨大压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坚强?”
郑国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让我一个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郑国你可知道,冒险的不止你一人,先生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险的。”的确,在这场冒险中,李斯也赌上了他的仕途。他作为新任廷尉,如果经手的第一个案子便以失败告终,他必将颜面无存,嬴政也将不再视他为法学上的权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还没坐热,就得换人了。
郑国还是哭,不愿松口。李斯道:“郑兄,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从了也得从,不从也得从。我知道你现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后,你必将活着来感谢我。”
郑国无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摆布,他双手颤抖,写下乞鞫状(为了防止或纠正错判,秦律规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要求复审,称为“乞鞫”),交给李斯,然后面朝墙壁,再也不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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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杂治之前(1)
作通了郑国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郑国的乞鞫状,郑国营救路线图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在继续我们的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司法体系的运转情况。
秦国最高常设司法机关,名为廷尉,其长官亦被称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担任的官职。廷尉的主要职责有两个:一是负责审理秦王交办的案件;二是负责审办各地移送上报的案件,或审核平决各郡的重大疑难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亲自审案的时候不会太多,在通常情况下,案件大都由当地地方政府自行审理判决,只有当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难案件时,这才须上报廷尉,由廷尉做出最终的审核裁决。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廷尉虽然是秦国名义上的最高司法机关,然而,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始终还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谋反一案,嬴政便是跳过廷尉这一级机构,直接指派时任客卿的李斯主审,并自始至终亲自监控。
在秦国,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官纠,即由国家官吏代表官府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类似现代的公诉;另一类叫做民告,即由当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诉,类似现代的自诉。具体到郑国的案子,则是由咸阳地方政府提起公诉。而秦国的传统,地方政府不另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职能合而为一,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便是咸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史腾。
所以,营救郑国路线图的第二个步骤,便是要找内史腾办理案件移交,将郑国一案从内史转到廷尉,从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内史腾见李斯来访,忙笑脸相迎,口中说道:“原来是客卿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李斯还礼道:“蒙大王不弃,授李斯为廷尉,内史怕是一时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内史腾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习惯了,也难怪一时改不过口来。内史腾尴尬笑道,“对,对,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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