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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陛下护驾尽忠也。”
《三国志?简雍传》记载了这样一则逸事: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简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释欲酿者。
简雍可谓谈言而解纷,以归谬法证明了持有酿具者未必一定会酿酒,至多只能算是一名酿酒嫌疑人而已。从逻辑上讲,只有当某事件真的发生时,我们才可以说,该事件的发生为真。而在此之前,所有对该事件发生的预测,都只能是一种概率推算,不应作为呈堂罪证。
话再说回来,先主刘备可以放过一名酿酒嫌疑人,却断然不会放过一名谋反嫌疑人。皆因兹事体大,已顾不得逻辑合理,宁错杀,勿枉纵。而纵观中国历史,诬告谋反,历来是离间君王和重臣的最佳武器,屡试而不爽。无他,彼有其具,彼将行淫矣。
胡亥也正是这么想的,于是召来宦官,命起草诏书,道,“其以李斯属郎中令!”
赵高假意惶恐,道,“拘执丞相,此事非小,请陛下三思。”
胡亥哪里经得起激将,厉声道,“朕意已决,君勿复言。”
赵高一脸肃然,心中却早已乐开了花,恭声道,“臣谨领旨。”
胡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便对当朝丞相李斯逮捕审判,此举是否违背了法律,且置诸不论。而单就司法程序而言,要审判李斯,也不应交给身为郎中令的赵高,而是应该交给主掌刑辟的廷尉才对。
杜预注《左传》,其中有云:“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可怜李斯一生笃守的以法治国,至此已是荡然无存,而他即将面临的这场审判,更是注定了毫无半点公正可言。
1、七宗罪(1)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失势,追随他的那些党羽,自然也将跟着遭殃。李斯这一被捕,其宗族宾客同样在劫难逃,悉数被投入监狱。一下子抓捕了数千人,咸阳城几乎为之一空。
云阳监狱,李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他官居廷尉之时,便经常来这里现场办公。在这里,他送别过嫪毐,送别过韩非,拯救过郑国。那时的他万万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也将成为囚徒,在这里失去尊严和自由。
赵高端坐堂上,俯视着李斯,心中满是胜利的喜悦。他并不急着审问,他要好好享受这美妙的时刻,享受将曾经不可一世的李斯踩在脚下的淋漓快感。良久,赵高方才开口说道,“丞相也有今日乎?”
李斯大叫道,“李斯无罪。”
赵高阴笑道,“丞相有没有罪,不是由丞相说了算。念在你我昔日同朝为臣的情分,我也不来为难你。只要你肯招供,承认自己谋反,然后自杀以谢陛下,我可保你全家性命无忧。”
李斯怒道,“荒谬!李斯欲反,何待今日?”
李斯态度越强硬,赵高反而越高兴,他喜欢看到李斯的挣扎。赵高饮了一口酒,悠悠说道,“上次我在丞相府,求饮而不得,只能看丞相吃酒。今日轮到丞相看我吃酒,岂不惭愧。丞相欲饮乎?只要丞相开口相求,赵高是绝不会吝啬一盏酒的。”
李斯哼了一声,并不接话。
赵高忽然面色一变,冷声说道,“我再问一遍,你招是不招?”
李斯道,“无罪之人,何招之有?”
赵高道,“既然如此,可不要怪赵某无情。”说完一挥手,迅即进来几名精壮狱卒,满面凶横,直逼李斯而来。
李斯怒视狱卒,高叫道,“某乃当朝丞相,尔等胆敢!”
狱卒们当然知道李斯是何许人也。以前,李斯对他们来说,就是神话中的人物,光芒万丈,可望而不可及。不成想,堂堂的帝国丞相,一夜之间便变为阶下之囚,沦落到他们的手中,任由他们摆布。这样的反差,他们一时间也难以转过弯来,见李斯勃然大怒,也不禁心惊胆战,不敢动手,只是拿眼望向赵高。
赵高冷酷地点点头,道,“我可没看到什么当朝丞相,在我眼中,只有一个蓄意谋反的罪犯。”
狱卒们这才勇气倍增,开始有条不紊地给李斯用刑。在这方面,狱卒们都是地道的行家,他们知道如何血腥,如何残忍,如何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斯被吊在半空,全身赤裸,前后左右四名狱卒,手执皮鞭合围着他,对他轮流实施着鞭打。
什么天理,什么王法,什么人性,都已被遮蔽在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