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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训、刘世均近在九江之电不足为凭,而独以欧阳武远在南昌之电为足信?岂赣省三千万之生命财产,独非中华民国之人民?李纯所率之两团,独非江西兼督之防军?欧阳武以护军使不足,而自为都督,并称经省会公举。约法具在,无此明条,似此谬妄。欺三尺童子不足。而欺天下人民,谁其信之!且与本大总统除乱安民之宗旨。与迭次之命令,全不相符。捏词诬蔑,称兵犯顺,视政府如仇敌,视国会若土苴,推翻共和,破坏民国,全国公敌,万世罪人。独我无辜之良民,则奔走流离,不知所届。本大总统心实痛之。本大总统年逾五十,衰病侵寻。以四百兆人民之付托,茹苦年余,无非欲使黎民子孙免为牛马奴隶。此种破坏举动,本大总统在任一日,即当牺牲一切救国救民。现在正式选举,瞬将举行,虽甚不肖,断不致以兵力争擅权利,况艰辛困苦,尤无权利之可言。副总统兼圻重任,经本大总统委托讨逆,责有攸归,或乃视为鄂赣之争,尤非事实,仍应责成该兼督速平内乱,拯民水火,各省都督等,同心匡助,毋视中华民国为一人一家之事,毋视人民代表为可有可无之人,我五大族之生灵,或不至断送于乱徒之手。查欧阳武前日电文,词意诚恳,与此电判若两人,难保非金壬挟持,假借名义。俟派员查明再行核办。此令”。
随后又发布如下的命令:
“湖口、徐州等处暴徒倡乱,政府为整肃纪纲,维持国本起见,不得不以兵力戡定,迭经先后布告。本大总统躬承国民付托之重,值此变出非常,荡平内乱,责无旁贷,耿耿此心,当为我国民所共谅,各友邦所悉知。惟恐传闻之异词,或以方针之未定,国民以姑息养奸所责备,外商以身命财产为隐忧,若不明白宣告,使我全国人民咸知顺逆从违之所在,各外商共悉镇乱靖暴之有方,其何以靖人心而昭大信?为此通令,条举三端:一、该暴徒勾煽叛兵,僭窃土地,擅行宣布**,破坏民国之统一,扰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为,实为乱党,政府不得不依照国家法律以兵警戒。是用兵定乱,为行使约法上之统治权,民国政府当然有此责任。二、各国商民之通商传教,载在条约。凡有乱警地方,该地司令官均应照约实力保护,务使各外国人之身命财产,不致因乱事稍受危险。嗣后各该地方之外国人所有身命财产,如因镇压变乱而直接受有损失者,民国政府必完全负其责任。三、乱党到处勾结,如有本国人与之订立一切契约,而影响可以及于国家或一地方者,无论用何种方法,及何种名义,民国政府绝不承认。以上三端,自本令发布以后,应由各该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着外交总长行文驻京各国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热诚赞助之雅怀,而示本大总统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随后袁世凯制定了针对湘、赣、皖、苏四省的佣兵方阵重点;而以京汉铁路和津浦铁路为交通运输线;以武汉、徐州为进攻出发地;以海军策应陆军作战;拉拢滇、桂、黔三省军队作为牵制力量。为实现这个作战方针,确定了如下作战部署:
1、沿京汉路南进的部队,主要攻击目标为湘、赣、皖三省。以驻信阳的北洋第六师为主力,河南第一师及混成旅为预备队,由鄂向赣进攻;以驻皖北地倪嗣冲所部、河南雷震春的护军一部以及赵倜所部毅军,进攻皖省;北洋第二师为京汉路方向总预备队。另以北洋第六师一部和黎天才的湖北第一师一部,分别驻守武昌、汉阳、汉口。黎师另一部及雷震春护军备补兵一部,自荆州至新沟、蔡甸一带设置防御阵地,警戒湘省。
2、沿津浦路南进的部队,主要攻击目标为江苏南京。以驻鲁南的北洋第五师、驻兖州的张勋武卫军为主力,驻天津的北洋第四师、山东混成旅之一部为预备队,经徐州进攻南京;山东混成旅另一部防守济南;扬州徐宝山部为牵制部队。
3、以拱卫军、北洋第二师一部并奉军一部,负责防守北京。
4、以驻张家口地何宗莲第一师为机动部队,防备粤军由海路北上,或准备由海路南下攻粤。
5、姜桂题毅军驻张家口一带,防御蒙军袭扰。
6、调闽军一部进驻上海,并调驻西陵、南苑、定县等处的第三师一部随往,以防不测。
7、第三师及第一师另一部由海路运往南方,登陆地点临时决定。
此外,对由革命党人任都督的湖南、广东,也作了相应部署。对于湖南,一旦谭延响应讨袁,即三路出兵进攻:一路由贵州的唐继尧派驻在镇远地部队直下常德;一路由陆荣廷派广西的部队由南向北进攻;一路由黎元洪派部队由岳州向南进攻。对于广东,若陈炯明宣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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