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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星期一从乡下回来的,八月四日以后再去乡下住些日子。城里简直热得没法干活。
五、《离婚》译事①
(1948年7月30日)
有一天,我和郭小姐②、阿穆森先生一起谈了《离婚》的问题,按着阿穆森先生的建议,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又做了必要的修改。郭小姐很欣赏这些改动,答应一定尽快将其译成英文,也许下个月就可以把译稿交给阿穆森先生。
我相信这部小说经过修改以后就相当不错了。希望阿穆森先生尽快看完修改以后的稿子,能在近日内交给出版公司。
我想,如果这部书能尽快地出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住沃得的一派胡言,如果能赶在沃得的“珍本”上市之前问世,那我们就都得救了③。
在我们的书出版以后,他绝对不敢用他篡改过的“珍本”和我们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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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前附赛珍珠致劳埃得的信。
②郭小姐,Hellen Kuo(郭海伦),中文名郭镜秋,《离婚》、《鼓书艺人》的译者。
③沃得即伊文·金,后者是笔名。
(1948年8月3日)
明天我要去沃尔什夫人的农场住上四、五天。
我已给我在上海的出版人④去信了,向他说明了重新登记我所有书的版权的重要性。
我还和阿穆森先生通了电话,告诉他我已收到郭小姐寄来的《离婚》修改稿的英译稿,阿穆森先生正忙着出版事宜的最后扫尾工作。在这场和沃得较量的丑恶的奥林匹克赛里,我真希望能战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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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即赵家璧先生。
(1948年8月25日)
您关于我的作品的中国版权问题会很棘手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在上海的代理人刚刚给我寄来《离婚》在中国的版权登记号码,不知是否有所帮助。
我看,金的论点主要建立在两个事实上:一是中美之间没有有关保护版权的法律协议;二是在我来美之前,《骆驼祥子》的版权在他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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