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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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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怀疑自己是否只是为了这句话而平生出这样多的杀孽,可他相信他的无妄,他爱无妄,此时特别地爱。

他不用思绪万千,因为他的无妄永远不会说谎。出家人不打诳语,无妄道行深厚,自是不会将自己的佛性来开玩笑。

金子问十六岁时得了他的第一把枪,那是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几乎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只能近身发射。

枪是他从父亲的十六姨太那里偷来的,十六岁的少年拿着十六姨太的枪,谁也不相信这样精巧的小玩意儿能杀了人。他杀的第一个人是十六姨太,那女人比自己还小半岁,却是娘胎里带的骚浪货色,失了他父亲的宠,半夜就敢拿枪逼着金子问爬上自己的床。

金子问没挨上床沿那女人就被一枪毙了命,他本不打算杀她,可惜走了火。第一次杀人,他很怕,也闹过噩梦,但当有了第二个,第三个,第成千上万个时,他便无所畏惧了,他的每一觉都睡得无比香甜。

他不足三十岁的光景里,杀戮是除了无妄外唯一的主题。从阴测测的暗杀到大张旗鼓地屠杀,他没有轻易地放下过手上这把小家伙,即使用不上,他也贴在怀里。无人知晓它救过自己多少次的命,它就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刀。

但既然无妄发了话,他便能做到。他掏出枪,抵在无妄的额头——悄无声息,无妄却连眨眼都不眨。金子问惨笑,他收了手。冻得冰凉的唇贴上摩得发亮的枪管,恍若在作一个漫长的吻别。末了,他奋力一掷:别了,谁也找不到它。

无妄让金子问发誓,他就发誓。他以无妄的佛珠起誓。右手紧握着佛珠,左手斩去了右手——没有人让他这样做,但他要让无妄相信自己,他必须这样做。谁人皆知金大帅的枪法,金子问不使刀,右手的枪是他唯一的武器。

斩断右手,便是斩了他的命。

他的心毒辣之极,对自己更甚。无妄来不及制止他,就看见那只残手随着佛珠一起掉落到地上。佛珠散落,浸透了金子问的血,然不碎。

那串佛珠,就是现在金子问手上这串。足足十八颗,每一颗都被时光打磨得如蜡一样光,但它们的内里已经浑浊了,像一颗又一颗苍老的眼珠,一言不发地凝视着自己。

遗留到现在,也应该算是不朽的文物了。他看着它,不悔,但也没有狂喜。那日后的记忆对他来说,沉重到不堪提起。这串佛珠,就是打开记忆的一把钥匙。

对于那段记忆,他永远都难以告解。这钥匙很浊,很钝,但也能尖锐地刺破那被锁住的疤。那日以后,他遣散了军队,是真的遣散,他疯狂到自己都无法想象。

作为金子问生活的年岁并不长,彼时,从年纪上讲,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倏忽间,他就顿悟了,他发现自己的心并未真正年轻过——他过早地苍老,周旋,与这世上最丑陋的恶结为同伴,难怪无法勾起无妄一些许的爱。

他要真正天真,就要舍弃这些泥泞又残忍的生活。他的府邸中藏有数不尽的财宝与金银,若等无妄还俗——是了,他们可以结伴,无论是本国还是异国,无论是欧罗巴还是美利坚,他的财富可以让他们做一辈子安稳的寓公。

他想不起那时无妄的表情。他过目不忘,唯独这段就像是内心最底处的倒刺,根本无法触及,否则就会一点一点地抠出血肉来。他想不起那时的无妄,是为了不要提醒自己,对方能做到何等残忍,而自己又是何等地愚蠢。

每当想到这里,他便要止住往前的思绪,转念一想,乐此不疲:无妄的头型生得很好,微翘而不张扬。他想见他满头青丝的模样,他愿为他梳到老。

可他终究是没有等到那个时候。

失了佛珠,王笙知道很不妥。他想过要给祖母去庙里请一副更好的,但是刚迈进家门,就被怒目而视的祖母吓得缩了步。

他没想到这串旧物能让自己慈祥的祖母如此愠怒,而奇怪的是,他还未提起此事,祖母就了然于心了,她做了个止住的手势。从小到大,他祖母表达发怒的方式就只有这一种,那就是让王笙闭嘴。

王笙叹气:自己其实闭不闭嘴又有何用呢,老人家是听不见的。他乖乖搬凳子坐到祖母的对面,却看祖母手指蘸水,在漆黑的饭桌上写了起来。

看罢了,王笙也感到自己做了错事:您说,那佛珠是青城法师的遗物?

祖母无奈地点了点头,继续写了下去。王笙的祖母以前也算是大家闺秀,是识字的,只是后来生病失了声,不然也是能做教书匠的水平。水迹干得太快,王笙连递了纸笔让祖母接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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