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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的官制实践,就是明证。《周礼》记载,周朝除王公大臣之外,还有府、吏、胥、徒等,就是后来的差役,管的即是仓库、文书、服役等事。而他们,正如《礼记》所说,是所谓“庶人在官者”,是有薪俸的。后来,更是如此了。钱从哪儿来?朝廷拿不出这一笔开销,只能还用老办法:以天下之力,办天下之事。免役不能免钱,也包括那些豪门大户。不然,怎么能达到抑制兼并的目的?可要这些从来不出血的人出血,他们不可能不反对!而他们,又有的是能量!所以,这事非得比其他事更慎重,才成。
惠卿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大人说得对。不比其他,这是专为那些无钱无势的弱者立法,裁损的则是仕宦兼并之家的利益,他们反对起来,也一定更加拼命。不过,也不怕,有理走遍天下。只要事情做得细密,就不会有大问题。”
安石点头赞成:“对。条例司先拿个意见出来,皇上批准之后,再发向各地广泛征求意见。下一步,再看。”
很快,条例司就拿出了意见。主要有两条:一是以雇役代替差役,二是筹措资金。筹钱的原则,除了官家掌握的酒务、税务、场坊等钱,还有一条:服役的固然得出钱免役,原来不服役的也要出钱助役——包括坊郭户、官户等。
征求意见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什么反应。做官的人,谁也不愿多事不说,关键是还要自己出血!不是傻瓜,谁会热心?反对的倒是很积极。在条例司内部,苏辙先就反对开了。他的逻辑很简单:就像做官不能不用读书人,服役不能不用乡下农民。雇役净用浮浪无根的人,掌财肯定作奸自盗,捉贼必然放虎归山。至于要当官的人家也出钱雇役,那更不像话了:免役免了这么多年的官户,怎么能一句话又要他们变相服役?那么一来,官民平起平坐,不是坏了规矩吗?
他的老哥苏轼,也一样反对。后来,他在上神宗的万言书中,说得比他老弟更流畅:自古役人,必用乡户,犹食之必用五谷,衣之必用丝麻,济川之必用舟楫,行地之必用牛马!虽然间或有用其他东西代替的,终归不是长久通用的办法。至于理由,也大同小异,不过说得更气盛一些罢了。
连司马光也来凑热闹,在给安石的信中一反常态,说什么徭役自古都出自老百姓,只有您王介甫别出心裁,要聚敛民财,而花钱雇役!他似乎完全忘了,不过几年之前,他也是个主张敛财雇役的人,与介甫正是“同心同德”呢!
大宋遗事 第九十三回(1)
官利民利原非一利
势异心异难好两头
除了不多的几个人大唱反调,条例司征求意见,到底,连个泡沫几乎都没有激起来!因为事情已划归司农寺,改判司农寺的吕惠卿,便专门向皇上上了个折子。各级官员为什么冷淡役事改革?折子先就毫不隐讳地分析了原因:役法改革,只对乡下愚蠢、不能自诉自达的穷苦百姓有利,却要损害仕宦兼并、能左右舆论的豪右之家的利益,他们当然不会热心。此外,一旦形成法制,州县官吏再想靠服役舞弊作奸,鱼肉百姓,就没那么容易了,他们又怎能积极?除不积极,还要筑室道谋,大唱反调!那么,对应之策是什么呢?惠卿建议,不如由司农寺拿出条款,通知相关部门,选那么一两个州先做起来,得到经验,再逐步推广。既然地方官员大多麻木不仁,也只能这样了。神宗与安石他们商议之后,决定先在京畿试点。
刚刚议决,还没开始施行,惠卿就离职守丧了。司农寺不是改由曾布主管了吗?因为职多事繁,得另外补一个人。补谁呢?斟酌的结果,补了一个叫邓绾邓文约的,让他与曾布一起主管司农。
这邓绾邓文约,也是最近闪现的一颗新星。说是新星,却也是个老官了,不过因为风云际会,陡然浮出前台而已。他与曾巩、曾布、苏轼、苏辙、章惇、张琥等都是同年进士,而且,礼部考试考的还是第一名。能超出这些人而名列第一,会是等闲之辈吗?
邓绾原籍成都府双流县,也是个南方人。中进士后,大体做的都是地方官。入京之前的最后官职,是宁州通判。因为始终在地方上为官,熟悉时事,人又不笨,新法刚一开始,他就奋起拥戴了。先是上书朝廷,说大宋建国百年,百官习安玩治,非变法更化,不足以兴国自存,并且一连提了许多具体建议。变法遭遇反对,他又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上书为新法摇旗呐喊,说皇上有像伊尹、吕尚一样贤德有才的大臣辅助,应当好好珍惜。青苗、免役等法都是大好事,老百姓无不欢呼拥护,感谢圣恩。宁州如此,一路、一国自然不会大错。既是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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