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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文明的司法制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存在与发展却是毫无疑义的。说起刑狱,以为古代就全是一片黑暗,显然不尽正确。黑暗也有不同的色调。古今相比,有时会让你哭笑不得,倒也不是根本不可能。
大宋的司法刑律,承的是唐代,不过小有变化。地方上的刑事诉讼,小事归县,大的归州、府。州、府,审理与判刑也是分开的,大致分为三节。司理参军主管案件的调查审讯,这叫推鞫;司法参军根据案情实际,检索法律条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这叫检断;最后是勘结。由判官或推官,复查案件,定罪量刑,写出判稿;再由知州或知府大人敲定判词等等,对外发布。一旦发布,这案子也就算审结了。审结的案子,由知州或知府负主要责任,其他人负连带责任——哪一段出问题,哪一段负责。
三节中的流通,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级监督程序。
一级是路,一路通常辖有好几个大体平级的州、府、军、监。大宋在各路不是设有提刑司吗?提点刑狱使或转运使,就专门或兼职负责本路各种刑事诉讼的审查监督。
最后一级,自然是朝廷。朝廷这一级,也有互相制约的三个环节。一是设在皇宫里的审刑院,一是刑部,一是大理寺。地方上将疑难重大案件,先报审刑院。审刑院接到材料,转给大理寺审判;大理寺审好,转给刑部复审;刑部复审之后,再转呈审刑院最后复查。假如这样还有分歧,皇帝就会下诏让两府重臣或翰林学士们集体讨论,以便最后形成一种意见。
这么层层把关,不是很细密、很周到吗?这样细密周到,该永远不会有冤狱了,怎么还有呢?其实很简单:抽象的程序当不得真,关键还在怎么做,由什么人去做!当然,有这些防范程序,毕竟比没有还是强多了。在它的羽翼之下,多少总还能保护几个可怜的生命!
远在登州的阿云,大抵就是靠它留了一条小命。
这是一个凄婉而又悲惨的故事。
阿云姓刘,是蓬莱县刘夏村人,家里薄有田产。一个弟弟是后来生的,直到###岁还只有她一个,加上生得一副鬼精灵样儿,特讨人喜欢,父母就权当个男孩子养着了,掌上明珠似的。阿云有个嫡亲表叔,是个落第秀才,屡试不中,自己也灰了心,干脆再不妄想,只靠教书吃饭了。有人请呢,就去坐馆;没人请,就在家里设帐收徒。那两年还算顺溜,叫韦庄请去坐馆了。学生除了韦庄的孩子,也还有附近、乃至亲戚的孩子附读,也就十来个人吧!乡下人读书,未必有什么远大目标,不怕人多受影响。相反,有人附读,与主家,与先生,倒是两便:主家可以少付一些束脩——就是工钱哪,先生也可以额外多一点收入。阿云父母不是疼爱她,当男孩子养的吗?家里也还勉强能过;韦庄又不远,不过里把路的光景,早晚的炊烟都望得清清爽爽。当时就与表叔商议,叫阿云也去附读,好歹识一个倒顺,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束脩呢,一文不少,人家给多少这边也给多少。是真亲戚,原来处得蛮好,又不是白教,表叔没说二话就同意了。主家原是允许附读的;就是女孩子不方便,本家都不忌讳什么,自己操那份闲心干什么?外加有先生出面,这事一说就成了。从此,阿云就成了韦庄私塾的一名学生,与十来个男孩子成了同窗。
阿云不但长得鬼精灵,也真出奇地聪明,什么都一学就会。同窗里面除了阿云,只有黄士则与韦阿大最突出。士则是黄庄来附读的,虽是农家出身,却与阿云一样聪颖俊秀,老师学生谁都看好他。韦阿大是主家的少爷,尖嘴猴腮不说,最是顽劣淘气,根本就不是块读书的材料。而他家却偏偏运气好,纯靠金子陡然发了起来。
登州辖有四县,除了蓬莱,还有黄县、牟平、文登。原来有个官办金场,就在蓬莱。因为官腔官派,偌大一个金场居然淘不出多少金子。一账算下来,顶多也就持平而已。后来有人上书,这样得不偿失的金场,干脆停办得了,朝廷至少还可以无本生利得些税收。金场也就真停办了,改许州里老百姓随意淘挖,照章纳税。阿大的父亲是个精明人,也有些手段,又是近水楼台,捷足先登之后,一来二去,就成了个暴发户,由地道农家成了个土财主。
既做了暴发户,对儿子当然也要存个望子成龙的心思,所以特特地为他请了老师。无奈儿子不争气,老师一再来告状,做父亲的先还生气,渐渐也就平衡了,反倒安慰先生:“阎王要你三更死,不能活着到五更。福禄寿财,全都有个缘分。谁都看我是个注定要穷一辈子的光棍,可偏偏时来运转发了财。您先生一肚子饱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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