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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排作息,这种做法更加合理。所以说是城里人改变了以前万事由天定的局面,其中功劳最大的还属大商人。为了取得生意上的成功,击败竞争对手,大商人们发现了时间的重要意义,虽然这与当时教会所宣传的美德大相径庭。14世纪中期,威廉·冯·奥卡姆(Wilhelm von Ockham)发表了关于时间的重要性的研究成果后,人们才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时间观念。然而商人们早就形成了新的时间观念,并用它来规划自己的生活。商人们还不顾教会阻挠,认为时间就是金钱。这种做法在农业社会中是绝对不可能的。
中世纪中期时商人居无定所,他们走街串巷,用自己的商品来交换别的商品。那时的商人既不会计算,也不会写字。中世纪晚期的大商人不但会认字计算,而且逐渐意识到了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此时商人们都清楚加快货物的周转速度意义重大,通过加快运输和销售速度节省时间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机械钟表的抽象时间概念逐渐被商人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商人开始采用这种新的时间观念。中世纪晚期的商业信函中可以看出新时间观念的印记。
第2章 城市时代:加速的开始(3)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交易所需的金钱数量也越来越大。货物装船后,商人往往不会立刻用现金付清货款,除安全因素外,主要是因为货币的重量过大,不可能把所需的钱全部带在身上。12世纪以来,商人们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创造出一种新的支付工具来代替现金交易。他们在展会现场设立了清算点,尝试使用汇票来代替现金进行交易。随着汇票的问世,时间开始在商业领域发挥作用:清算日往往在展会结束后,这样人们就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集中付款。此外,从开出汇票到付款需要一段时间,因为人们必须把现金搬运到指定地点,因此这种支付形式也算是一种短期的信贷。
货主们很快发现,商人付款之前他们根本无法使用这笔钱,因此他们开始索要额外的金钱来弥补自身的损失。但是这种做法有违基督教禁止索要利息的教义,基督教认为:索要利息是偷窃财产。到了12世纪时,基督教认为,索要利息不但偷窃了财产,而且还偷窃了时间。
尽管领主和城里的市民一直很缺钱,但是他们还是想方设法尽量避免与基督教的规定发生冲突。实际上债主们一直声称:“债务人需要补偿债主们的损失。”这说明债主的损失必须用金钱来弥补。1515年教会采纳了佛罗伦萨主教安托宁(Antonin)的见解,他认为信贷代表债主参与公司的经营,信贷会给公司带来盈利而不是损失。此外人们还尽量缩短还贷的期限,如果超过期限,必须缴纳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这是利息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或者在放贷时双方在借据上注明的钱数比实际数字大,换句话说,利息是手续费或者是慰劳债主的辛苦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声明,利息是朋友间赠送的小礼物,就会万无一失。因此大家纷纷效仿,放贷时会直截了当地索要利息。
为了把商品卖出去,减少库存,商人经常不得不接受赊账。1311年法国香槟省展会上官方批准的利率是20%,这和当时威尼斯、热纳亚以及佛罗伦萨的利率相差不远。然而有些时候利率也会涨得很高,比如德皇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Ⅱ)支付给罗马商人的利息是36%,如果他不能按期支付,那么利率就会涨到48%。13世纪初,商人们从数学课本中学会了如何计算,从此他们不再遵从基督教会规定的利息率。商人们运用数学方法向人们展示了时间在利率计算时的重要作用,他们的做法无疑是把时间与金钱等同起来。商人要求准时付款时,他们强调说:“我们投入了巨大的成本,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做了很多工作,这些都需要补偿,因此索要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席话有着资本主义初期的意味——谋求利益,不择手段。相反商人接受客户付款时,心理往往会盘算现在付款与以后付款的差额究竟是多少。
货币经济和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有很大差别。在以货币为中心的社会中,货币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角色,人们用它来衡量商品的价值,进行交易。货币成了用来衡量时间投入的工具,其中包括生产时间、运输时间、使用时间和以利息形式出现的“借出去”的时间。因此我们可以说钟表把时间形象化,将其分割成具体的单位;货币把时间量化、保存和相互交换。货币在商人的眼里就是储存时间的机器,它能储存流动的时间,让时间变成数字便于计算。利息实际上是把时间固定在货币这个金属载体上。。 最好的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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