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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覆盖了城市,也就是说只覆盖了一小部分人,大约70%的人口还没有覆盖到。农民目前就根本没有社会保障,生老病死全靠自己负责。这种状况是否合理呢?为什么城市人失了业还有最低生活费,而农民没有这一待遇呢?既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什么有偏有向呢?
但即使是在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权利受损害的事情也大量存在。2001年5月8日晚,上海卫视“法庭内外”栏目播放了这样一个故事,题目叫做“她因结婚被退工”。她,就是上海阿帝兰制漆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名字叫陆健。此人于2000年2月24日因婚事向公司请假,一个多月后,公司于4月13日发出退工决定,取消了她在公司里工作的权利。陆健于6月份才接到这份退工通知,心中感到很委屈,便向劳动仲裁部门状告厂家,要求补偿这几个月中的工资和医药费。厂家认为这段时间陆健已经离厂,根本不能满足她的这些要求。最后劳动仲裁部门决定:阿帝兰公司拿出1000元来赔偿陆健的损失。
仅仅是1000元,厂家也不干,反而一纸诉状将陆健告上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于是双方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展开了舌剑唇枪。经过一番争论,根据劳动法的各项规定,法院做出被告人陆健胜诉的决定。阿帝兰公司不仅要补发几个月的工资,还要报销7498元的医疗费,补交几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并且恢复与陆健的用工关系。
这种判决完全出乎厂方的意料。本来厂方认为拿出1000元还嫌委屈,经法院判决后,竟应该拿出1万多元。大家看看,待遇的标准在人们的头脑中有多大的出入!公理到底在哪里!按厂方的思想,你请假回家了,不在这里干了,就没有理由再给你报酬和再给你交纳社会保障金。可按劳动法规定,女工在婚假、产假期间都要照样开工资,享受各种劳保待遇。按这种法律规定,阿帝兰公司做得就不对了,你在女工休假之时,落井下石,把人一脚踢开,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男女要平等,谁家女人不养孩子?不能因为女子家务事多、麻烦事多就歧视女性。但通过陆健和阿帝兰一案,可以看出当前社会对职工待遇的认识模糊到什么程度。遭遇陆健一样待遇的女工在当今社会里可能比比皆是,但有几个能讨回正当的待遇?有几个想到要打官司?陆健胜诉还是由于厂方将事情闹到法院。如果不是厂方打起了官司,陆健或许也就忍气吞声罢了。
当前的中国有多少类似阿帝兰的公司?侵犯了职工的权利还要反咬一口。因此我认为,认清公民的权利是当今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事。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人们在认识上出入太大,认识标准太悬殊。为什么认识如此混乱?还是法律规定不清,权利不清。
陆健女士是幸运的,相比之下,那些城市之外的人就没那么高的待遇了。由于农民没有社会保障,于是就出现了北京街头乞讨的惨象。这些乞讨者摆出各种低卑的姿势,趴在地上的,跪着的,匍匐在地的,整个人格尊严都没有了。在贫穷面前,人类几乎不拥有任何权利。有一次,在北京地铁里,一个下肢瘫痪的男青年,象孔乙己那样用手撑着两条残腿,在车厢里蠕动爬行,每到一个人面前磕一个头,嘴里嘟噜着含混的乞讨声。看到这种现象让人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中国出现了一批靠社会施舍生活的人,说到底是社会保障跟不上。社会有没有义务给这些弱者尊严?我们每天在大街上行走的人们对此现象考虑过吗?难道这种现象只是因为国家贫穷照顾不过来才出现的吗?如果说是国家没有钱,那又说不过去了。改革开放前的时候,国家的物质条件比今天差得远,即使在生活那么清贫的时代,街头上也很少出现乞讨者。为什么到了物质高度发达的今天,乞讨者反而增多了?这不能说不是我们工作的失误。
国家不是正在搞“十五”期间的四大工程吗?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这四大项目加起来要花多少钱?至少几千亿元。光是一个北京奥运会预算就是14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00多亿元。这么多钱国家都能拿出来,搞点济贫福利能花多少钱呢?我想每年20亿元足够了。据两三年前胡鞍钢在《中国经济时报》上发的一篇文章透露,前几年我国民政部门每年用来搞救济的资金还不足2亿元。记得当时我看了这数字感到十分惊讶。这就是我国社会福利的水平啊!相比起我国今年1400多亿元的军费开支和1500亿元的建设国债,几如九牛一毛。连2000年云南搞的一个花卉展览世博会都花了114亿元。因此,今天应当在社会平均福利上下点工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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