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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一思想的烙印,因为笔调和文体本来就是精神的脸谱。——还可指出康德在他屡次为了详细的论证而要举一个例子的时候,他几乎每次都是举因果性这一范畴为例,这时他所说的也就是正确的,——因为因果律是悟性真正的形式,不过也是悟性唯一的形式,而其余的十一个范畴都只是些死胡同。在第一版中范畴的引伸也比在第二版中简明些,少一些转弯抹角。他在努力想说明他自己的意思,想说明悟性如何在由感性得到直观之后又藉范畴的思想而使经验成立。在这样作时,他把再认识、复制、联想、了知、统觉的超绝统一性等词重复到使人疲倦的程度,然而还是没有'从而'获得什么明确性。但最可注意的是他在这样分析时,从没有一次触及过任何人都必然要首先想到的事情,也就是说他从不把感觉关涉到外在原因上去。如果他想不承认这一点,那么他就该明白否认这一点,但是他又不这样做。所以他在这件事上是绕着圈子在溜,而所有的康德派也正是这样跟着他溜。这里有一个隐蔽的动机在,那就是他在现象的根由这一名称下把因果联系留作他错误地引伸自在之物'之用';其次就是由于关涉到'外在'原因上去,直观就会是理智的,而这是他不可承认的。此外他好像是担心过,如果人们承认官能感觉和客体之间的因果联系,则后者立即就会成为自在之物并且也就输入了洛克的经验主义。其实这一困难是可以由于这样一种思考来克服的,即是说这种思考使我们看到因果律和官能感觉自身一样,两含的来源都是主观的,并且我们自己的身体,只要是在空间中显现的,也就已经属于表象了。可是康德害怕贝克莱式的唯心论,这却阻止了他承认这一点。
直观的杂多事物之联系一再被指为是悟性凭借它十二个范畴'而有'的基本功能,可是这也从未有过适当的解说,也从未指出过直观的这种杂多事物在未经悟性加以联系以前究竟是什么。可是时间和空间,空间在它所有的三进向中,既然是联续'体',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的一切部分本来都不是分离的而是联续的,而时间和空间既是我们直观一贯的形式,那么一切自陈于(被给与)时间空间中的也原来就已是联续了;也就是说这一切'东西'的部分已经是作为联续的而出现的,而无须再加上什么杂多事物的联系了。可是如果人们要这样解释直观的杂多事物的这种联系,说我不过是将从一个客体得来的各种感官印象归之于这一客体而已,例如说直观地认识一口钟,那使我眼睛感受到黄,使我手感受到滑和硬,使我耳感受到有声的究竟只是同一个物体,那么,就更应该说这是先验地认识了因果联系(悟性这一真正的唯一的功能)的后果,借助于这种先验认识,我的各种官能所得到的那些不同感受还是只将我引向所有这些感受的一个共同原因,亦即引向我眼前这物体的样态,以致我的悟性,尽管那些感受是不同的多种多样,还是将这原因的统一性当作一个单一的,正是由此而直观地自陈的客体来了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719至726页或第五版第747至754页复述他的学说时曾作过一个优美的摘要,他在这里解释范畴'的意义'也许要比他在任何地方所作的解释更明确,也就是解释为综合一些从感知后验地得来的东西的单纯规则。当他这样说时,似乎是在他心目中浮现着这样一种东西,好像是在绘制三角形时,这些角度就提供了组合边线的规则一样,至少人们可以从这一比喻弄清楚康德所说的范畴的功能是怎么回事。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阶》的序言里有一段冗长的注解,也同样提出了范畴的解释,说除了在判断中主语谓语经常可以互易其位而外,范畴“毫无别于悟性在判断中的那种形式的活动”,然后在同一个地方根本就给判断下了这么个定义说:判断是“由于已知的表象才成为认讽一客体的活动”。如此说来,动物既不判断'什么',也就根本不认识任何客体了。依康德的说法,对于客体根本就只有概念,没有直观。我则相反,我说:客体最初只是对直观而存在,而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从这个直观得来的抽象。因此抽象的思维必须准确地按照直观中现有的世界进行而与之一致,因为只有对这世界的指及才使概念具有内容,并且除了去作反省思维的能力之外,我们根本不能力概念假定任何其他先验规定的形式。而反省的思维能力,它的本质就是概念的构成,亦即构成抽象的、非直观的表象,如我在第一篇里已指出的,这便是理性唯一的职能。准此我就要求我们把范畴中的十一个都抛出窗户外而单是留下因果性这一范畴,不过同时要体会这一范畴的作用已经就是经验的直观之条件,从而经验的直观就不只是感性的而是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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