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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可能以极可怕的方式带坏丹肯之外,没别的理由。
盖普对他妻子和儿子喜欢的人大多都不信任;他有种迫切的需求,不让他想象中的“所有其他人”,接近世间寥寥无几的他心爱的人。可怜的劳夫太太并非遭他偏颇幻想诬陷的第一个人。盖普想道,我该多出去走走。他想,要是我有工作——自从不写作以来,他天天动这种念头,天天在那儿反复沉吟。
世上几乎没有一份工作能吸引盖普,当然也没有一份他合格;他心知肚明,他根本谈不上工作资格。他可以写;当他写作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写得很不错。但他想出外工作的一大原因是他想多了解别人;他要克服自己对他们的不信任。有份工作,起码可以逼他跟人接触——平日若非迫不得已跟别人打交道,他宁可待在家里。
说起来,原先也是为了写作,他才不考虑出外找工作的。但现在为了写作,他又觉得需要工作。我已经把可以想象的人都用光了,他想道,这也许是因为他喜欢的人本来不多;何况他也太多年没写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我走啰!”丹肯大声对他说,盖普回过神来。孩子背了一个鲜艳的橘色登山背包;一个黄|色的睡袋卷好捆在背包底下。两个颜色都是盖普挑的,为的是能见度佳。
“我送你去。”盖普道,但丹肯翻翻眼睛。
9永远的丈夫(3)
“妈把车开走了,爹,”他道,“而且她还没下班。”
当然,盖普傻笑。然而他见丹肯打算骑脚踏车,便朝门外喊道:“为什么不走路,丹肯?”
“为什么?”丹肯火大了说。
这样你的脊椎骨就不会被疯狂的青少年驾驶撞断,心脏病突发的醉鬼也没机会把你从马路上撞飞,盖普想道——那时你美好、温暖的胸膛就会碎裂在人行道上,你独一无二的头颅在你坠落地面时四分五裂,有些混蛋会把你像水沟里寻获的宠物一般裹在旧地毯里。然后那些住郊区的呆子就会出来猜是谁家的(“我猜是榆树街和道奇街转角那栋绿白两色的房子”)。然后就会有人开车送你回家,按门铃,对我说:“呃,抱歉。”指指沾满鲜血的后座,问:“是你家的吗?”但盖普只说:“好吧,去吧,丹肯,骑脚踏车。小心点!”
他看着丹肯过马路,踏上下一条街,转弯前先张望马路两侧(好孩子;看他小心地打手势——但也许这只是做给我看的)。这是一个安全的小城市里安全的郊区;宽敞的绿地,每家都独门独院——大部分是大学的员工,偶尔有一栋大房子,分隔成单元给研究生居住。好比劳夫的母亲似乎注定一辈子做研究生了,但她自己有一整栋房子——而且她年纪比盖普大。她的前夫在理学院任教,替她付学费。盖普记得海伦听说那男的跟一个学生同居。
劳夫太太可能是百分百的好人,盖普想道;她有一个小孩,她无疑很爱他。她无疑也希望好好利用这辈子完成些什么。只要她多小心点!盖普想道。人人得小心;但一般人不懂。要毁掉一切多么容易啊,他想道。
“哈啰!”有人说,还是他以为有人在跟他打招呼。他回头四望,但不论跟他说话的是谁,已经不见了——或根本不曾存在。他发觉自己赤着脚(他的脚好冷;还是早春)站在家门前的人行道上,手里还拎着一本电话簿。他很想继续设想聂夫和婚姻顾问的业务,但时间不早了——他得去准备晚餐,他连材料都还没买。他听得见超市大冷冻箱的马达在一条街外嗡嗡作响(他们就为此搬到这一区来——盖普可以步行去采购,让海伦开车上班。同时这里也靠近公园,方便他跑步)。超市后面有风扇,盖普听见它们吸入走道上的静止空气,将微弱的食物气味吹到街上。盖普喜欢这样。他有颗厨师的灵魂。
他整天都花在写作(或尝试写作)、跑步或烹饪上。他很早起床,替自己和孩子做早餐;午餐家里没别人,盖普习惯不吃;他每晚为全家人做晚餐。这是他心爱的仪式,但烹饪的野心跟他写作的进度与跑步的顺畅与否成反比。要是写作没什么进展,他就铆足全劲跑长途;有时候,写作不顺利让他疲惫不堪,连一英里路都跑不完,那他就用一顿精美的大餐来弥补这一天。
海伦永远无法根据晚餐判断盖普一天的生活情形;特别的盛宴可能代表庆祝,但也可能是这一天唯一他做得顺心的事,只有烹饪能让盖普免于绝望。盖普写道:“如果你小心,使用上好食材,不取巧求快,通常都能煮出相当不错的菜。有时这顿饭就是一整天唯一没白费的成果。说起写作,我发现,即使材料都对,也投入足够的时间与心力,还是会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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