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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放到合适位置上。从这个角度看,这种制度至少在明朝眼下的生产力水平下,是最合适的选官方法。
其中唯一的问题,就是设计制度时,没能考虑到经验这一方面的差距。一个普通书生,如果从没经历过实政,不管是判决还是写论,都有些强人所难。大多数秀才未必读过大明律,让这样的人写判,能写出什么东西不言自明。
再者,从考官的角度上,精力也达不到。帘官要喝入帘酒、出帘酒、犒劳酒、辛劳酒以及三日五日的定期宴会。人喝的头昏眼花,时间又被占去大半,还要在规定时间发榜,就很难有系统的时间来看文章判题。更别说负责阅卷的学官自己也未必真的懂实务,让他们评论这种应用文质量,往往也达不到。
随着科举的发展,考生应付二场考试也有办法,就是找大明律的吏或户律背上五条,到考试时不管是否合适,生搬硬套上去,乃至一场的卷子里,大半内容雷同。反正举人距离做官还有很久,考官也不会为这个去深究,上下互相妥协糊弄,二场考试不被重视也是这个原因。
是以三场只看首场,首场只看三篇的考核形式看上去并不公平,甚至对国家抡才大典颇为不敬,实际却是因为实际情况而只能如此的无奈之举。
比起普通考生,范进在二场的考试里是占便宜的。他在罗山的模拟知州训练并不是白费工夫,除了日常的工作出来外,包括写判、写表,都是他工作的一部分。乃至凌云翼向朝廷写本汇报工作表功请赏,亦离不开范进动笔,所以对于这些应用文体他接触的时间早,写起来并不算困难。
从小范庄普法再到帮杨刘氏打官司,大明律范进读了不止一遍,靠着系统加持,法条可以记得清楚。而来自后世的学习,让他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比这个时代大多数考生为强,做这种应用题比做那种八股题实际更适合他发挥。
而第三场的策,则类似后世的议论题。由出题方给出五道治国理政方面的问题,由考生选其中一题做答。答案上不写题目名(因为题目实在太长)。只写策第几问,然后于下面填写答案。第三场由官府给出五个题目,考生选其一做策一篇,要求一千字,是三场里唯一出题人写的字比考生还多的考试,考起来也最轻松。
如果这个时代还存在其他穿越者,也想要走科举之路晋身,就不能幻想靠策论环节写出惊世骇俗的内容,或是干脆用什么未来的见识折服古人获取出身,这在明朝是办不到的。
判必通律,策必稽古。所写策论必须根据圣人之言五经四书,指出上古先贤圣人是怎么做的,并且要写出典故所本,证明不是自己妄自编造。实际就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考生没经过实务,不管用新老办法,实际都很难解决问题。何况这种限制,于考生而言,大多数情况也就是胡乱编造,扯些圣人之言应付。而且三场考完,距离放榜的时间已经很近,考官要忙着看文、写榜更要忙着喝酒过中秋赏月,哪有那么多时间看白面书生写策论。
所以到了这一场,整体格局就是考生随便写,考官随便看,四书定录取与否,五经决定名次。二场的判诰算是锦上添花,第三场的文章就算写得天花乱坠,也没多大用处。所以不管人有多大才学,在乡试策论环节,都体现不出来,有这方面的本领,也只能等到会试时再说。
即便是范进到了三场,也就是胡乱应付一篇,找了个罗定建州的问题写了篇策论,实际上没什么内容,凌云翼看了多半会掀桌。反正这东西也是没人在乎,写写就算了。
三场考完正是中秋,考生们在考场是吃不到好东西的,等到考试结束自然要弥补。贡院里虽然有食物发卖,但是其质量和价格都很感人,对其要求只能是吃不死人就足够,别的不能奢求。
考过秋试,凡是入榜的,未来就是同榜举人,有守望相助的义务。考前帮忙打架,做官帮忙打官司,都是应有之义,所以抓紧时间联系感情,搞搞同乡会,或者才子宴都正当其时。
一品香里的酒席定单已经排到七天之后,衣冠俊秀早早的就挤满了酒楼与各色佳肴进行搏斗,阿巧等盲女则在台上唱着才子高中状元迎娶相府千金的故事,为一干未来栋梁们鼓舞士气。胡大姐把自己打扮得丑丑的,来往上菜,连带着林氏舰队的女人一起,让才子们起不了其他心思。
在二楼,正中的雅座内,范进、萨世忠、陈、傅亮四人同坐一席。考试一结束,护场兵的任务就轻松了大半,考虑到明朝当下基本没有精神病人袭击贡院抢夺考卷,大半士兵都放假去过中秋,傅亮自然就给自己放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