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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
“戚暮这小子……真的变化这么大?”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诧异地说道。
H市。
“同名同姓了吧?诶不对,写这稿子的郑未乔不是如月的学生吗?这还真是戚暮?!”一个中年男人惊讶地看着手中的《音乐殿堂》杂志,久久不能回神。
N市。
“能得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混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点长进喽。我要不要去看看呢……”一个气质优雅的贵妇人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音乐之声》。
……
这样的情景在华夏大地到处都在发生。关注界内时事是每一个音乐界人士都会去做的事情,而郑未乔特意选取的几份杂志报刊也确实是华夏比较重量级的,不枉费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多年、现在豁出老脸去求别人。
一开始戚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对不住他,但是郑未乔却说:“小七啊,你也不要觉得对不住我,我这帮你不是应该的吗?当年我家里出了事故老师那么帮我,我现在回报一点是应该的。不过也是看你自己的努力,说实话之前我本来差点就放弃你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这个耐心和信心再改变你了。你可要继续努力啊,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戚暮闻言倒是诧异:“放弃……我?”
郑未乔点点头,回忆道:“也不怕你知道,就在你说要拿回小提琴的那一天吧,我去你家那次是想跟你摊牌了。小七,其实说起来也有点惭愧,我那天给你介绍的工作应该是最后一个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熬不住了。”
原主混了这么多年,给他介绍工作能撑上一个月的已经是少有,能撑上一个星期的才是正常。郑未乔就是再如何懂得知恩图报,也差点就心灰意冷。倘若让他知道原主还堕落到去吸了大麻,恐怕更是要怒其不争了。
戚暮自然是明白郑未乔的心理,他安慰了对方几句让郑未乔稍稍放松一些后,两人很快便驱车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小楼。清晨的阳光温和灿烂,虽是秋日,今天却是难得的一个并不肃冷的好天气。
“嘿小七,今天来得挺早啊。”
“小七啊,听说昨儿个你拿了慕尼黑那比赛的第二名?真是不错啊!”
“诶小七你来了啊,我们来练一下第三部分的和声吧,马上就要进行预演了,我还真有点紧张。”
……
戚暮和已经到场的乐团成员们一个个打了招呼后,便取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先进行和声练习。郑未乔见他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只是与乐团里认识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先行离开。
今天是B市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排练了,明天就是预演,对于乐团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B市交响乐团自成立来在华夏进行了多场演出,就是欧洲、美国也都是去过好几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掉以轻心。
没有人会为一个乐团永远的成功而鼓掌,他们只会对乐团一次的失败而另眼相看。
等到谭正辉进入排练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景——
乐团里所有人正专心致志地调音、练习,电视其中最为瞩目的还是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一群人,几个人围在一起互相练习着。尤其是中间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任何人一眼看去都会发现这“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是别人长得太过平凡,要怪只能怪……
你个该进军娱乐圈的偏偏进了古典音乐玩小提琴了!
谭老轻轻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便赶紧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使了个眼色给坐在小提琴首席的杜胜,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开始宣布今天最后一次排练要注意的事项。
接着便是这最后一次的排演。
从第一首德沃夏克的《第六》,到最后一首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地演奏着,总共下来谭老也只在三首曲子的最后提点过几句,与乐团第一天合奏时的勃然大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多月的练习,真正是有了成效。
等到傍晚即将结束最后一天的排练时,谭正辉放下了手中的指挥棒,轻轻地舒了口气。这位在B市交响乐团执了十多年指挥棒、一向德高望重的老人仿佛瞬间年轻了不少,他放眼环顾了四周,说道:“这是我们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国巡演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杜胜代替乐团回答道:“谭老,您请放心,大家早就等着登台了。”
谭正辉轻轻颔首,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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