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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连这都要我去做?!”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
“……是。”
“哦,那准备得怎么样了?”
“……”
看着丹尼尔挠着头发远去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慢慢垂下。
为什么最后去的是B市……
其实他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好像该回去一趟了。
第十一章
华夏官方与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小提琴大赛即使是放在全球,也是颇有分量的。当比赛一结束,不少舆论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整个华夏音乐界都稍有震动。
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却鲜有人知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是奥尔德林。这场比赛一结束,获得冠军的盛彦辉是大出了风头,很快也便要跟着卡尔教授去慕尼黑音乐学院进修。
当然,戚暮的报道虽然少了许多,但是卡尔教授却在采访中时不时地提到他,也算是有一点名气了。可是这样还不够,郑未乔第二天就联系了几家关系比较好的音乐媒体,亲自动手为戚暮写了几篇乐评。
这样的双重炮弹下去,戚暮的名字才真正是在华夏响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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