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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古罗马人来说,这种生活方式随着奴隶制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逐渐走向了反面。古罗马人(指自由民以上的人)有钱,由于剥削与寄生而有充裕的时间,又有大量的奴隶可供奴役,于是就日益沉溺于享乐、挥霍与纵欲,以后,人口锐减,奴隶起义不断兴起,外族不断入侵,古罗马文明之花不可避免地凋谢了。
有的西方历史学家认为,古罗马帝国的灭亡主要在于纵欲,这个论断虽然尖锐,但是并不太全面、准确,一个国家的衰亡在于其内部固有的矛盾(主要是经济的和政治的)发展、激化的结果,性风气、性习俗只是这些矛盾的一个折射。不过,古罗马人的纵欲确实丧失斗志、体力,而且和人口锐减有很大关系,纵欲损害了许多人的性功能,纵酒过度和洗热水澡过度又影响到男性精子的生成、保存与活力;同时,古罗马人从送水的铅管、杯子、烹调用的坩埚、女性化妆品的白铅及酒中吸收微量的铅,久而久之导致了慢性铅中毒症,造成了男子的性无能和女子的不孕症。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于公元1至2世纪传入罗马,流传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各族人民中间,罗马帝国先对基督教残酷迫害,后来又加以利用,于公元4世纪定为国教。早期的基督教反映了当时的奴隶和贫民对奴隶制度的憎恶,但又主张今世要忍耐、顺服,把希望寄托于来世。在基督教义中提出的性禁欲主义正是反映了当时广大下层民众的心理,在某种程度上总结了历史教训,因而一时容易被许多人所接受。
基督教一开始也并不是提倡性禁欲主义的,在其创立者耶稣的时代,作为中下层犹太人反抗罗马帝国暴政的一个政治团体和思想派别,它的教义主要集中在以神学面目出现的政治斗争上。对于性问题不太重视,其性道德也基本上是犹太教《旧约》精神的翻版或自然延伸。
基督教的性禁欲主义表现在《新约》、各种福音书和使徒书信中,它不符合充满着热爱生活的哲学的《旧约》,而《旧约》占圣经的大部分,并且被称为基督教的圣书。实际上《旧约》反映的是在父权制条件下犹太教形成时期人们对性的看法,这些看法同《新约》中宣传的观点有许多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之处。基督教性禁欲主义的理论基础是“性即罪”,提出肉体为恶,情欲为恶,而性又是其中最大的恶,是忠于上帝和拯救灵魂的最大敌人,这种观点和中国古代“万恶淫为首”的观念颇为类似。被天主教尊为“圣人”的圣保罗是第一个提出“性即罪”观念的人。
在《旧约》和四大福音书中提出了五类罪行,其中并没有明显地提出奸淫罪。可是,在《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中,性却变成头等罪行了:“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事情为什么会那么严重呢?《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六章又说:“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堂吗?”再往下,《新约·加拉太书》第五章又论述了圣灵与情欲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做的。”
生于公元4至5世纪的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哲学的主要代表奥古斯丁进一步发展了基督教性禁欲主义的理论。
他提倡一种“原罪”的理论,认为人类的老祖宗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一开始在性方面就有了罪,有了性才有后来的人类,所以性是人们与生俱来的罪孽,这种观点是否定人类的性这个本能的理论基础。奥古斯丁认为,如果结婚了,但夫妻没有屈从于肉欲,那么为了繁衍后代,性生活是可以被容忍的,“你可以有性生活,但不能把它当成一种享乐”。他还认为,性行为是不在理性和意志控制之中的,它是自发的,像洪水泛滥那样的,所以是一种罪孽,人们要时刻提防它。
基督教性禁欲主义在以上这些理论指导下,对一般信徒的日常性生活做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规定,千百年来一直制约着人们的生理、心理、婚姻、家庭、社会交往以及子孙后代,越来越压制人性以致摧残人性,因此也就成为20世纪“性革命”的主要对象。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从纵欲走向禁欲3
首先,基督教反对任何非婚的性行为和性关系,认为它们和抢劫、谋杀同罪,甚至罪恶更大,是“染得最黑”的道德罪恶。当然,教会并不谴责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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