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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背了,飞奔到附近的医馆,及时救治,方才没有留下一丝的后遗症状。
所以,今天晚上,谭平一定要请他到百花酒楼去赴宴,表示万分感谢,而马周也答应了,叫他们先去那里等,表示随后就到。
让谭平他们这种连年行走江湖的也没有想到,这天下间竟然有如此巧合之事,不但柳义与马周是同学加好友的关系,就连柳义来找马周也让他们碰上了,而且还是宴请他的这个特殊时间。
柳义和谭平他们到了百花酒楼三楼的一个箱间,刚喝了不到两杯茶的功夫,马周就气宇轩昂地赶到了。
见到柳义之后,原本极为灿烂阳光的面容,其神情瞬间也是变得惊骇万分。待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便不停地哈哈大笑,连连称奇,随后就与柳义嘘寒问暖,热情地交谈起来。
“马兄,少年得志,高中举人,其前途不可限量,柳某因有要事在身,恭贺来迟,多有得罪!”
柳义满面笑容,双手抱拳施礼。
“啊!那里,那里,在下只是侥幸中了个乡试而已,且还在前十名之后,有什么好恭贺的?倒是柳兄,以其才高马某十倍有余,如参加应试,说不定能中个解元,那才是真正的南郡星斗、众望所归啊!呵呵!。。。。。。”
………【第六十二章:同学少年】………
常言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个人的思想以及包括文章的表达这一类带有许多主观成份的东西,有时候还真的很难说,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越是自己说的话、自己写的东西,自己就越是看得顺眼。
所谓:“天下文章属三江,三江文章属我乡;我乡文章属舍弟,我为舍弟改文章”。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的最好。
所以自古便有文人相轻一说,但马周和柳义之间的交往都是以文会友,从来没有相互抵毁。
而马周这一番话也不完全是自谦,因为那一年他和柳义一起参加考秀才的郡试,无论是县试、府试还院试,三场考试下来,柳义在排名上都要较之为高。
只是后来柳义放弃在官学学习,而他则选择到了自己家乡平阳县的县学入学,又受聘于彼处任教,随后又在去年的秋闱中试,其人从心里面还一直深深地替柳义觉得惋惜。
……
正说着,酒菜已上,其酒是当地特产——百花酒。
四人当即酒过三巡,先仰头干了足足三大海碗,然后才根据自己实际的酒量情况zì yóu发挥,一边享用美味佳肴,一边畅饮杯中之物,气氛十分融洽。
席间,柳义还递给了马周一个包裹,说是送他的贺礼,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套文房三宝——笔、砚、架。
原来在柳义决定来平阳和去探望方阳明之前,在考虑送给他们什么见面礼的问题上动了一番心思,后来想了想,还是用了飞龙山黑雾地带中的一棵紫檀木,从上面截下来一小部分,就地请城里几个经验丰富的能工巧匠,jīng雕巧琢、慢工细磨,制做十几套砚台、笔架以及按大、中、小不同比例的笔杆。
笔尖上所用的乃是在飞龙山之时,他们无意中捕猎到的一只上百年黄鼠狼王的尾巴尖上的那几撮油光发亮的毫毛。读书人称之为“狼毫”的。
那些紫檀木之树龄均在五千年以上,密实沉重,木质坚硬,万年不朽,较之一般人用的石质材料显得还要重上三分,而且还可以不停地发出一股股浸人心脾的幽香,提神醒脑。
现下,一般读书人笔尖能用上所谓的“狼毫”,也就是普通的黄鼠狼狼毛就很不错了,用其制成的毛笔笔力劲挺、宜书宜画,比羊毛做的要好,但经不起磨损,不够耐用;但是上百年的狼王毛就不同了,可以长时间地使用不会有这个缺点。
其中一套柳义在他来平阳之前已经送给“孟夫子”,后者喜笑颜开,大声叫好。
此时,马周看到了这套礼物,顿时也两眼发光、惊叹不已,还用手在上面不停地抚摸,显得爱不释手,并连连道谢。
……
“马兄,据我所知,你原来的志向,一直是中了举人之后再参加会试、然后是殿试,成为天子门生。可是,今年会试时间距今也仅有一个多月了,你现在好象还没有动身的准备,难道是想改变初衷了?”
柳义看了看马周,有些不解地问道。
“……嗯!……在下当初的想法并未改变,只是参加会试的均是大津国各地jīng英,可以说是人才荟萃,并没有那么容易就能通过”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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