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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吃惊:这是咋了?心里也是空落落的。但他绝不让人犯难:只要手续齐全,年龄够格,给不给烟只是一点情感问题。
渐渐地有的小青年对当今的法定婚龄就合不上拍子了。如女方二十,男方二十二岁——还得各是周岁方可登记结婚,这让他们感到时间过于缓慢,日于过于久远,一狠心就来个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或奏已先斩。而计划生育对其关卡把守得又十分严格,什么结婚证,准生证,户日本。要证证俱全并严丝合缝方可怀孕生育,否则将视为非婚生育并罚得一败涂地。于是一些急不可耐的小青年就打起老王的主意,就涎着脸皮让老王高抬贵手,他们好开闸放水!老王别看一包香烟,一包喜糖已司空见惯,在这个大事大非问题上决不手软。就板着一张几十年一成不变的老脸说:“先把村介绍信和户口本递给我看看。”要村介绍信是手到擒来的小菜一盘,只要给村会计两盒好烟,供一顿好酒,别说一张介绍信,可像开屁股纸似地随便撕扯。户口本是早已填定的,要改需到乡派出所里通融,那是乡村干部或门子巴巴硬的角色才能办的,一身灰土的老百姓不是异想天开么?而老王又将这道关口死死地把牢,只要稍有差错,就一直金口不开。于是有人就想到了钱,三十,五十,百儿八十地变魔术似地来回倒动,起先老王坚决不允许,并认为这是赎职,是受贿,一辈子清清白白,眼看临近退休了犯点毛病不值个儿。
小青年们却前仆后继,苦战不休,有的甚至论今喻古,百般规劝。日子久了,日子也苦了,老王也见一些领导和别的站所凡有权柄的人都使尽浑身解数,将自己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眼花镜乱,溜溜溜地风转,惟恐有点滴的闲置或浪费,小日子就一个个都过得有滋有味,甜甜润润。而他,作为一个老民政助理,要是不为那个空有虚名的所谓“清白”,也许早干上去了,或者日子也早过得红红火火的了。如今人们为捞钱绞尽脑汁,不择手段,有的父子爷们儿都你死我活,寸利不让,朋友哥们儿更是反目相仇,誓不两立,多少领导干部在台上说得天花乱坠,慷慨激昂,一下台寸金必夺,寸利必争,他还“死看死守”地为哪般呢?于是就胆胆怯怯地收一点儿,但心很怯,手很软,如人家给五十元,他只收二十元,还要紧鼻子紧眼地说啥:“权当我买包烟抽了,只你这一件,只你、我两个人知道,对外跟你老太爷也不能说,要么丢死人——你我都完了。”
渐渐地觉得也不算啥事,别人都这样干,我老王咋了?脑袋上长包了还是让大头鞋端了?为稳妥起见,有一次还到邻乡管民政的同行那里观摩观摩,探讨探讨,见也都大同小异,表面上都说得白白清清,叮看看家里的摆设就一目了然了,没外块哪来恁大的房子,恁多的高档家具?就你能干,别人都躺在炕上睡大觉,蹲在门口喝西北风?于是就胆子壮起来。你给,我就推推让让地收下来,不给我也不强求索要。后来连推让也不推让,你给,我就一声不响地揣进兜里。再后来,凡不到法定登记年龄的来求情登记结婚的,低于五十元的就啥也不给办了。况且现在不到法定年龄非法结婚的民政部门又有明文规定,罚款两千到五千元不等。他就私下将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又非要办理登记手续的收费底线,由过去的五十元上升到五百元,否则是没人冒这个风险的。渐渐就成了个不成文的规矩:凡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又非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凑足五百元的好处费也不来找老王办手续了,来办手续(非法)的不拿到五百元的老王连鼻子也不哼一哼了。渐渐的老王已不满足于仅仅就非法结婚方面的服务了,就是够法定结婚年龄的,不多少“意思”“意思”,也轻易不给办理登记手续了。如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够吻合(一些农民常常将出生日期的公历和农历相互混肴颠倒),或村里戳子盖得不够清晰,这些都是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的理由。如果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他就说要马上下村处理早婚罚款,今天没时间,改日再来吧。有明白的就拿个三十元二十元的“意思”“意思”,起码图个顺当吉利。老王才滞滞扭扭地给你办理登记手续,还说也就是你吧,换了别人给五百元也不好使呢。这样一来,有一毛不拔又已看好了结婚日子的往往就错过了登记时间,有的甚至认为反正男女双方都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一你不愿给办,我还不办了呢!这就出现了够法定结婚年龄又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生了孩子的家庭,而计划生育部门又将这种生育视为计划外生育,非要罚款不可。就形成了矛盾,便打官司告状,最后就牵扯到了老王。这就是宁长受理的另一件索贿案件。
当宁长和他的助手王祥坐在红柳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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