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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见本书第 8 章。
③ 《剑桥中国史》第 12 卷,第 446—450 页(史华慈著)、505 514 页(陈志让 著)。
④ 贾士杰:《俄国与中国革命的根源,1896—1911 年》。狄百瑞提出“人权政 治”(与神权政治相对)
概念,载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第 131 页。
① 中国人“认为世界和人是自存的,自然地自生的宇宙的主要特点是没有外在 于宇宙的造物主、神、终极
原因或意志”。牟复礼:《中国的思想基础》,第 18 页。天命,“清帝国的基础”(顾立雅:《中国国
家管理的起源》,第 93 页),必 须被看作是在这个自然的内在的框架内起作用;孔斐力也在《晚清关于
政体 的种种见解》第 5 — 9 页同欧洲人的看法对比,讨论这个问题。
② 见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
政党是在新的共和制下真正实行民众主权的工具。政治制度上的大革新
是在 1912 年以后的 10 年内开始出现的,作为君主制政府的后继者的政党专
政。一个单一的政党作为动员、灌输和控制的工具的出现,意味着作为多元
的、代议制度的结党活动在中国的失败,也是议会政治的失败——一种在 20
世纪发展较迟的工业国家广泛遇到的现象。
同盟会在 1912 年扩大,组成一个议会的政党——国民党之后,它在多党
政府中发挥的作用因袁世凯的独裁而夭折。然而,名流政党是一个社会组织,
比小派别更有原则性,比阴谋活动更为公开,这种看法已经产生相当大的影
响。尚未建立起来的是立法和行政两权分立的理论,而这正是正直的西方式
反对派有实效的政治斗争的先决条件。可是,旧式的对个人的忠诚,继续产
生宗派主义,并且在没有合法政府的情况下产生分裂。孙逸仙不愿采取西方
民主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而是加上了考试权和监察权,创立
了五权宪法,为国民党的国民政府所采用。①中国的这种五权分立,工作起来
并不比西方的三权分立为优。当蒋介石成为国民党领袖时,他把权力建立在
党、军队和政府的三元基础上,每一系统都由他亲任首脑。同样,法律为满
足商业的需要虽然有所发展,实则仍只是行政的工具,宪法几乎像美国政党
的党纲一样易于更改。
在如此不利于多党制的情况下,中华民国的政党沿着两条交叉的路线发
展——一是作为灌输和控制的手段,一是作为革命动员的工具。孙逸仙早年
发展了训政概念,认为政党的使命在于动员民众参与政治,同时指导民众的
政治行为。在这个观念的背后,存在历史悠久的孔孟信条,即伦理教导和楷
模的力量导致美德和善行。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维新派与革命派已经一致
认为,中国的领导人物必须训练迄今在政治上缺乏活力的民众作为公民积极
地参与新形式的国家政治。到了 1914 年,在孙逸仙的观念中,训政任务必须
由拥有专政权力的政党来承担。②这样,甚至在列宁主义政党的专政尚未在俄
国实现并移植到中国之前,就已为它的专政准备了条件。
由政党垄断灌输和动员民众的主张,如果同政府权力结合起来,就具有
空前的控制潜力。如果官吏除去通常考虑的利害和忠诚之外,不受任何检查,
那么,现代运输、通讯和火力的技术与现代灌输、操纵和控制的技术结合在
一起,就开辟了 20 世纪干涉主义的政府几乎不受约束地渗透进社会的可能
性。在王朝统治下,儒家仁政的神话和实际的技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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