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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却是“此路不通”。也就是说,在中国既不能采取阶级斗争的手段,去推翻地主买办阶级的政治统治,也不能用阶级斗争的手段,消灭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而只能由反动的统治者“以和平的、渐进的方法,谋经济组织的改良。”46
主办《新生命》(2)
接着,周佛海又在第2号和第3号上,分别发表了《民权主义的根据和特质》、《民族主义之科学的说明》两文。
周佛海竭力为蒋介石国民党的*统治涂脂抹粉,粉饰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在《民权主义的根据和特质》一文中,在大谈近世的资产阶级的所谓“*主义”之后,宣称:“中国国民党的民权主义,自然是近世*主义中的一种主义,而且是近世*主义中最进步最完全的一种主义。”他说:正因为如此,他不是虚伪的资产阶级的*主义,而是“主张国内一切半民,在政治上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乃是主张一切人民,在经济上都是平等的地位”。甚至宣称国民党的民权主义,是一种“全民政治意义”的民权主义等等。
在第1卷第11号和第12号上,周佛海连续发表了《三*义的本体》和《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及其动因——再论三*义的本体》两文。他在文章中,以唯心主义的“民生史观”,大谈所谓“三*义的本体”;竭力否认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只要阶级的存在,剥削和压迫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剥削和压迫的存在,必然引起阶级间的矛盾与斗争,在阶级社会中,绝没有任何政治、经济乃至民族间的一律平等。他宣称“第一,*、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都不过是民生问题的表现,所以世界上的一切问题,归根到底,只是一个民生问题。第二,民族、政治和经济他们本身发生和发展,都是以民生为最后的动因,所以世界上一切现象的动力,归根到底,只是一个民生。”由此,他得出结论说:“三*义只有一个出发点和归宿点。三*义的出发点,在解决民生问题,三*义的归宿点,在保障民生。所以三*义,归根到底,只是一个民生主义。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都是民生主义的手段。”47
周佛海自知他的这一套“理论”,无法说明为什么在人类历史上有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由此而发生的阶级斗争,以至民族间的侵略和被侵略等社会现象。于是又以《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及其根本动因——再论三*义的本体》为文,对谬论进行“补充”。他声称:“民生的含义”,有两个要素:“第一,是人类求生存的欲望与意志;第二,是人类求生存的技术与方法。”在这“两个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存的技术”,这是“社会进化的决定动因”。他说:人类生活的历史,“乃是和自然斗争的历史,乃是和自然争支配的历史;社会进化的历史,根本上,乃是人类战胜自然的历史。”因此,“人类要维持生存和改良生活,就要克服自然和利用自然。”也就是要提高生存技术”,否则将“终为自然所消灭,强烈的生存欲望,只有落空。”照周佛海的逻辑,在国民党统治下的被剥削被压迫的劳苦大众,绝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反抗和斗争,只要一心提高“生存技术”,就可以满足和实现“生存欲望”了。
除此,周佛海还先后发表了《评日本人论三*义的原理和实行》(第1卷第4号)、《民众组织民众训练和民众运动》(第1卷第6号)、《日本的危机和我们的努力》 (第1卷第7号)、《革命青年应有的认识和努力》(第1卷第9号)、《中国革命的现阶段及建设事业和民众运动》(第1卷第10号)、《中国经济问题之三*义的考察》 (第2卷第3号)、《总理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第2卷第6号)等文章,并先后出版了《三*义的基本问题》、《三*义论丛》等小册子。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主办《新生命》(3)
与此同时,1928年4月1日,还由《新生命月刊社》出版了周佛海所写的《三*义之理论的体系》。这本书曾一版再版,到同年8月1日,便连续三版印刷,3个月中,便销售了4万余册。
周佛海在该书的《自序》中,曾对此书的写作意图及成书的经过,作了如下的说明:
这本书的著作,是发意于广州,拟稿于武汉,着色于南京,继续执笔于上海、广州、南京,最后完成于上海。
民国13年5月,我从日本返国,应戴季陶先生电约,赴粤襄助中央党部的宣传工作。旋为广东大学聘为教授,一直到14年12月,才离开广州。14年3月13日,得到消息,知总理已逝世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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