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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遇上有情有义的小光头。”这句话,绝不是在暗控勾陈是无情无义……才怪!“小光头?”勾陈眉微挑,神情慵懒俊美,多难想像这模样的他,曾经一度变得骇人恐怖,六亲不认,仿佛浑身长满尖刺,谁人靠近他,他便要将谁扎出鲜血淋漓。那时的勾陈,飞红回想起来,也不禁毛骨悚然。“也不能再叫她小光头,以人类来看,她不算小了,反正很难改口啦,对我来说,就算她活到一百岁,我叫她小光头还是没占她便宜一一”咦,他这番话为什么说出来,换得勾陈非常赞赏的眼神,无声附和:是呀,对我来说,就算你活到千岁,我叫你小飞红还是没占你便宜呀!飞红索性忽略无视,继续道:“小光头是个颇有趣的人类,听她说,她还带着前世的记忆没忘,心里挂念着某人,问她是什么样的家伙,她却不肯多说,反正从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以寻他为目的,我和小兔想帮她,她也不要。”“带着前世记忆没忘?傻子,何必呢,能忘得一干二净,该有多好。”勾陈嗤笑,不以为然。“傻吗?我倒觉得她……太执着,寻着一个不知是否仍记得她的人,若某日真的相逢,对方用着随路人眼神看她,她该如何?”飞红好几回也想劝劝小光头,却无从开口,他对小光头了解不深,初相识时,她看上去就是个孩子,但经历又不若孩子单纯无知,有许多事,他不觉得小光头会不明了。明了了,却仍执意去做,又岂会听劝?再者,他飞红……也不是善于劝人的货色。“死攥着记忆,不愿松手的那一方注定要多吃苦头的。”勾陈低吐这几句话时,眸光有些微妙,飞红无法理解,总感觉勾陈所言并不单指小光头。他正想开口多问,却见勾陈已扬袖而去,身后红瀑腾舞,丝缕淬光,沐浴朝阳之下,赤艳色泽更加绯红。飞红一时呆了呆,丧失了喊住勾陈的先机。勾陈向来弃雄崽如弃敝屣,拈拈衣扬走人的速度,教雄崽望尘莫及。而让飞红呆住的原因,是勾陈脑后飞扬的红发……怎么与当年他带小光头找着孤坟,掘了衣冠冢,她由里头取出的发丝,那般相像。不可能不可能,小光头和勾陈大人?如何想都不可能,听说无情抛勾陈的那畜生何等可恶,践踏勾陈一片痴心,碎尸万段、挫骨扬灰都还便宜她了。小光头哪是那种人。飞红自行否决了这离谱念头。认识小光头算算将近六十年,看她由孩子模样变成老尼姑,她在庵寺里吃的苦,他瞧了都爪子痒,想替她教训教训那些嘴里念经、心里却毫无宽恕的尼姑们,但她却阻止他,笑说着,她并不在意,除她心中的那个“他”,谁的喜恶、谁的歧视,她都无妨。这般的小光头,到了这一世岁数将尽,都还能绽放无惧笑颜,说着来世再见……绝不会是坏东西。飞红按着胸口,藏在那儿的细嫩发丝,就贴挠着赤裸胸膛,仿着最后一次见小光头,他、金兔儿与她,两妖一人,同桌喝酒,破戒的她,醉后直笑,笑带哽咽,喃念着一一此世不见,来世见。来世见我一面,可好……“来世,见我一面可好,巧巧……”【番外 巧巧 妙善篇】遇见一只狐妖,是我从未曾想过的事。虽然我自小便能看见许多古怪的东西,多数皆是孤魂野鬼。据说妖与鬼,不算是同一层级的,我见过死去的动物灵,可活生生的妖物,他是头一只。妖,似乎比鬼魅强悍一些。当他靠近我,总是围绕在我周身,等待时机要我帮助的鬼魅们,统统自动退散,谁也不敢近身,我觉得好新奇,耳畔少掉那些阴森鬼语,变得无比清宁。以往每回河边浣衣,河里水鬼最爱缠我,有时我装无视无闻,他们还会故意捣蛋,将刚洗好的衣物顺流冲走,就只为获得我注意,好向我哭诉冤屈或不甘,要我为他们完成遗憾。狐妖往河的对畔一坐,水鬼半只不存,我落得轻松,不由得对狐妖露出甜笑,并将芳名告知他。每日,同一时辰,河畔浣衣的短短时刻,是一整日间,我最开心的时候。为无鬼干扰的清静,也为狐妖陪我闲聊、一点也不畏惧于我,那样的快意自在。可快意自在的日子,为时不长,当李府派人送来聘礼,我便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与李仲阳,因彼此娘亲几句戏言,指腹为婚,他年长我五岁,要说儿时有何青梅竹马情,确实有些牵强,况且,李仲阳讨厌我,货真价实的那种讨厌。因为我能在不经意碰触他时,听见他心底,满满的唾弃。他唾弃我爱说谎,唾我总指着树后,说着那儿站了人,唾我偶尔会凭空与谁对话、跟着谁玩。此次的下聘,我也,不觉得他出自心甘情愿,我又何尝是?但拒绝的理由,没有,自小我便清楚,我只能是李家人。成亲的前一日,我与狐妖提了,明日便要远嫁之事。不知怎地,我在心里希望,他会是生气的、会是不乐见的……我开口之前,胡思乱想了许多许多可能,但没有想像过,他只是咧嘴笑。笑得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