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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宝玉挨打之谜
《红楼梦》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有黛玉“题帕三绝”一节,题诗经过是这样的:宝玉挨打后,怕黛玉担心,故以晴雯送三块旧帕为借口,让黛玉放心。黛玉由此大受感动,一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因此在旧帕上题了这三首诗。这三首诗,历来被认为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的表达自己对宝玉的感情,是他们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理由是,从那以后,二人再没有象之前那样争吵过。
这是从“大旨谈情”的角度理解《红楼梦》,而其背后之隐情,却并非如此。首先,本回的标题就另有一解。标题谐音倒读即为:【各个全错烨错你错,尔没敢清雍清总清。】这是曹寅对康熙就清查织造亏空所说的话。此话带有很强的挑衅性,含两层意思,一是说康熙清查亏空乃“错中错”,该弄清楚的终会弄清楚(应清总清)。二是指责康熙一念之错,导致雍正丧命九泉,只有雍正一命呜呼,亏空之事才能一了百了,二者互不亏欠。证明曹寅父子早有策划刺杀胤禛之动机。
在此之前,曹寅总不敢挑明,写到这一回时,康熙突然死了,他才用整整一回的篇幅来申诉他的冤屈。大胆数落他的不是。此前宝玉挨打,是有原因的,在曹寅看来,康熙清查亏空,一该打;疏于理政,错选继位人,二该打;丢失他的《红楼梦》原稿,三该打。当然,在书中,宝玉只是康熙化身,这里的“打”指“鞭尸”或鞭挞以泄愤。于是作者借助朝廷重臣唐继祖(贾政的原型,见后文)直言上书,历陈朝政利弊,刺痛康熙要害,如同棒喝。使康熙如刺在背,让他很难受。宝玉三次挨打,均为这几件事的隐喻写法。
据史料记载,唐继祖,字序皇,江南江都人,清朝官吏。康熙六十年进士。雍正元年,授编修,转礼部员外郎。五年考选浙江道御史。七年授工科给事中。命察八旗亏帑,律侵挪皆不赦,犯者贫,羁狱二三十年不结。继祖为核减开除,奏请豁免,积牍一清。命巡西城,回民聚居,顽犷不法,严治之,有犯必惩,悉敛戢。可见,此人是一个刚正不阿的官吏。由于手头资料缺乏,不见他在康熙朝上书的奏折,且他在康熙死的前一年才中进士,或并无上书劝谏康熙之事,故曹寅可能借用其事以讽喻,移花接木作“嫁接”处理,将雍正朝发生的事移到了康熙朝,以掩护其身份,保护这个昔日门生的人身安全。
《题帕三绝》另牍“提怕三借”,为曹寅责怪家人胆小怕事,到处借钱还债,而后来的结果并未因偿还债务而减轻罪责。宝玉赠与旧帕三块,也指旧事重提。事隔多年,雍正为填补自身亏空,再度向曹寅下手抄家,曹寅愤愤不平,就在手帕上题上三首绝句,有向死去的康熙讨回公道之意,同时也怨恨康熙临死昏庸草草立储,让位于忘恩负义的雍正,(雍正是否窃取皇位,暂且存疑)。这只是其中含义之一,其真实背景,却是康熙将《红楼梦》文稿外传他人,尤为曹寅痛恨之极,瞑目不可原谅。
宝玉第三次挨打的直接原因,缘于第二十八回宝玉结交蒋玉菡的事。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戏班演员琪官,又名蒋玉菡。宝玉先以玉玦扇坠和袭人所给松花汉巾相赠,蒋玉菡回赠以北静王所赐茜香国女国王贡奉的大红汉巾。蒋玉菡妩媚温柔,随机应答。第三十三回贾宝玉被贾政责打,就是为忠顺王爷逼索蒋玉菡而引起。试想,如此区区小事,贾政为何打发雷霆,不可饶恕宝玉呢?
这段情节隐义很复杂,曹寅对此作了“深埋”处理。为了让读者读懂作品原意,在揭开此谜之前,我必须对上文几个关键词进行详解。
琪官:即指七王爷胤佑。康熙五十七年十月,他曾奉命管理正蓝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旗官”,所以曹寅以谐音“琪官”命名。拆“琪”字的“其王”,谐音“七王”,也是指他 。此人有残疾,为人“敬谨小心,安分守己”,足见忠厚,故曹寅又称他“忠顺王爷”。读过我全部章节的读者回忆一下,在四十一回宝玉不是将《红楼梦》送给刘姥姥了吗?这个刘姥姥就是七王爷胤佑。曹寅在这里是以分身法写同一件事。
值得一提的是,现存脂蒙本《红楼梦》,第七十一回回末总评一页的背面有“柒爷王爷”之草书,后来刻印时称“清某王府旧藏本”,简称王府本或府本。这就是康熙当年流失到胤佑手中的那个本子。后文我还要谈到这件事的详细经过。
蒋玉菡:曹寅给琪官另起此名,本属多余,可见另有深意。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