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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积极主张抗日救亡。1932年1月28日,第十九路军奋起抵抗入侵日军时,杨协助宋庆龄创办国民伤兵医院,救护治疗伤病员,同时集合上海科技人员组织技术合作委员会,帮助军队准备后方工作。
1931年12月29日国民党左翼领袖邓演达被蒋指使特务逮捕后秘密杀害,消息传开,群情激愤。邓演达之死作为蒋的秘密特工侵犯公民权利的又一个例子,使反对政府侵犯人权的斗争更加激烈了。加上对蒋介石一派消极抗日的不满,1932年夏,与宋庆龄、蔡元培等在上海筹备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是一个专门保护与营救所有抗日爱国“政治犯”,争取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的爱国团体。同年12月,同盟正式成立,任总干事。主持日常工作,反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参与组织营救被非法逮捕的共产党员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次年1月17日,同盟上海分会成立时,任执行委员。1月下旬又去组织同盟北平分会,并考察北平各监狱及被关押的政治犯生活情况,呼吁废止种种侵害人权的反动法律、法令。3月,与宋庆龄等一起推动上海20多个进步团体组织了国民御侮自救会,号召团结抗日力量,反对国民党妥协投降。傅国涌先生曾言:“如果说宋庆龄、蔡元培是民权保障同盟的精神领袖或者说灵魂人物,那么杨杏佛就是同盟的实干领袖,是实干家。”如果缺了杨杏佛这样执著精干的人物,民权保障同盟就不会有如此大的作为。
杨杏佛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工作之日起,就一再遭到国民党当局的威胁恐吓。1933年5月间,特务又给杨杏佛寄去一封装有子弹的恐吓信,要他立即退出同盟,否则将采取强硬手段。杨杏佛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对此不予理睬。杨杏佛在反动派的压力和恫吓面前,英勇无畏,坚持斗争,为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为反对国民党的非法拘禁和杀戮,做了大量的工作。蒋介石决意除掉杨杏佛,以威吓民权同盟领袖。
所以长期以来,人们对杨杏佛被杀的原因都持“杀杨儆宋”说,蒋介石以刺杀杨杏佛,来警告宋庆龄和蔡元培。根据沈醉的回忆是这样的:“1933年6月18日早上,在上海法租界亚尔培路发生的国民党中央研究院总干事杨杏佛先生被暗杀身死的事件,曾轰动一时,极为各方面所重视。这是戴笠所领导的特务在上海租界内所干出的第一次血腥罪行。多年以后,一直为军统特务们所最爱津津乐道的“杰出之作”,而局外人却很少了解其内幕。蒋介石当时决定杀杨,最主要的原因是要以此威吓宋庆龄先生。自1933年初,宋所发起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立,杨杏佛担任同盟的副会长兼总干事,他们即为蒋介石所厌恶,亟欲除之而后快。但因对宋直接下毒手顾忌尚多,乃决定杀掉一个“适当”的人来对宋进行威吓。加上杨于1933年春天曾到华北等地进行过一次活动,鼓吹人权、保障同盟的神圣任务,针对蒋介石种种蔑视人权、无法无天的做法进行坚决斗争,并极力主张停止内战、一致团结抗日。这与蒋介石的政策完全相反,成为他被害致死的主因。”
第六章 军统暗杀杨杏佛案(4)
而廖大伟教授在《“杀杨儆宋”:杨杏佛被刺问题中的一个误解》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杀杨是必然的,此举并非冲着警告宋庆龄、蔡元培而来,长期流行的‘杀杨儆宋’说不符合历史事实”。蒋介石杀杨杏佛的主要目的是扼杀民权保障同盟,一举扫除专制道路上的障碍。蒋介石杀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心血来潮。将枪口对准杨杏佛,既有杨个人的因素,也有对民权保障同盟的整体考虑。在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前,他就已“离经叛道”,不顾禁令如实报道苏区,令蒋恼羞成怒;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后,杨任总干事,更是不遗余力,到处营救政治犯,做了许多共产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是一大祸害。若除掉杨,民权保障同盟便陷于瘫痪,不能发挥作用了。
三
戴笠奉命杀杨是在1933年4、5月间,当时杨从北平回上海不久,戴立即开始布置。特务们先侦察了杨的每日行动,了解到杨本人住在中央研究院楼上,爱好骑马,在大西路养了两匹骏马,早上有空便去大西路、中山路一带骑马驰骋一两小时。特务们认为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段对杨进行狙击机会最多也最有把握。特务们正进行狙击杨的准备时,蒋介石表示不同意这么办,因为把杨暗杀在租界以外的地区,既达不到威吓宋的目的,还可能引起各方面的指责,徒然增加政府的麻烦。他坚持一定要在法租界宋的寓所附近执行,这样既可显示特务的力量,威胁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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