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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穿越了1000多年,即便对手是一头成年健壮的野狼王,也不例外!
鲜血在漆黑的黑夜顺着匕首滴答滴答,滴落在皑皑白雪之上!
头狼死的很不心甘,即便被割喉它让人挥出致命一爪,仍然抓伤了杨广的肋骨,然后无力的倒地,最后的喘息和嚎叫,呜……
其它一起冲上来的6匹野狼却并未因为死了狼王而有所退却,它们是冷酷的杀手,头狼的死非但没有震慑它们,反而让它们更加疯狂,它们张开锋利地獠牙一起向杨广疯狂地扑去。
而此刻的杨广一击得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恐惧与无助,他之所以选择先杀狼王绝不奢望着擒贼擒王,杀了狼王就能吓退数以百计的野狼群,而是要给他自己建立一种信心,一种绝境中求生逆转的信心,一种绝对反击放手突然的信心!
他依然没有半步后退,大吼一声左手刀迎着扑上来的其它六狼再次冲过了上去!
来吧,畜生,看看是少爷的匕首快还是你们的狼爪块!
看看谁先死!
杨广已经完全进入到小宇宙爆发的超品状态,红着眼睛,嘶喊着,手里的匕首见狼见血,见血割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虽然他的身上也已经变得伤痕累累,甚至他神仙般俊俏的脸蛋也被抓破,但转眼间他已经连杀七狼,而且七匹野狼的死法完全一模一样!
一刀见血,一刀割喉!
就当数以百计的狼群发出复仇的嚎叫一起冲杀过来的时候,他身后也一声天神般的嘶叫,一个黑夜般黑色的身影同样冲杀过来!
嗒嗒嗒,嗒嗒嗒,咴儿咴儿……
这一章说实话小神写的热血沸腾,汗血宝马黑美人,左手刀影子特种兵,对群狼,真正的野狼群。喜欢的请收藏,给几朵花花,能打赏点更好,接下来更精彩!
第134章 她会吹箫
当杜美月终于找到杨广和黑龙的时候,杨广已经不是杨广黑龙也已经不是黑龙了,杨广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兽,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个好地方,即便是在无尽的黑暗中也能听见他那比野狼还慎人的嘶吼。
他已经彻底成了一部屠杀机器,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黑龙的颜色变了,不是黑夜般的漆黑,而是鲜血般的血红,一个少爷一匹汗血马,两个家伙背靠背居然玩起了比赛屠杀!
只是一个用匕首,一个用蹄子!
杜美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把将他扔出狼群,然后从怀里拿出一把普通笛子一半长度大小的玩意,竖着吹了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来同样杀红了眼以死相拼的野狼群听了竟然立刻惶恐的撤退,连头狼以及同伴的尸体都放弃不管!
这绝不符合狼的个性准则。
可是却在杨广眼前眼睁睁的看着发生了,他喘息着,浑身是血,黑暗中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他自己流的那些是野狼的。
反正摸上去一把黏黏糊糊的让人头皮发麻!
可他竟然还笑的出来,“呵……少爷就知道死不了……老板娘会来的……呼……水……茶水……”
可是昏天黑地杜美月一路追了几个时辰才追上他,哪里会随身给他带着茶水,还好,这根本难不倒杜美月,她小心的将血葫芦二少爷扶着坐在一块岩石上,然后伸手抓了一把积雪,在手里攥着,不大一会就被融化,滴答滴答滴进杨广嘴里……
杨广是否在死撑,是否已经接近极限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喝了杜美月的两把雪水之后他马上又恢复了一些体力,第一件事问的居然是。
“你原来还会吹箫……呵呵……咳咳……居然敢藏私……”
杜美月彻底无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远的不说,就说眼下这个大家都以为比狐狸还要精明聪明的二少爷,遇到狼群居然不跑不躲,而是下马带着人家杨素的宝贝汗血马一起硬碰硬,对方可不是什么军队什么杀手,而是100多匹饿的眼睛发蓝的野狼群!
不说这个,凭借他的伸手即便黑龙跑的再快在没有停歇,他弃马跳马总不算难事吧?可他竟然任凭发了疯的黑龙直接把他一路带到了潼关!
怎么没跑到塞北去,最好跑到突厥,让那些野蛮人直接把这不要脸的二少爷煮了吃了更好!
“少爷,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能坚持住么?你最重的伤口在哪?用不用我现在先给你包扎下,还是立刻进潼关城找最好的大夫医治?”
不过话到嘴边杜美月实在没办法说出难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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