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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他平起平坐时,立刻会感到难受,但个体一味要求同等身份。这标示一种社会种族的特征。实际上,在这个种族中,天才和力不大会分道扬镳的。想要孤独,想少来几个估价者的自豪感,丝毫得不到谅解。有人说,只有通过大众才会出现十分〃伟大的〃成就。是的,人们甚至还不知道,大众的成就本来就是一个渺小的成功,因为占有美的只是少数人。一切道德家都不知道人的〃等级制〃。法学教师对教区良心毫无所知。个体原则把伟大的完人拒之门外,并且要求,甚至是用同等身份的口吻要求具有识别天才的慧眼。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天分,在这样一些迟来的文明化的文化中——这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期待归还给他的那份光荣——。因此,今天进行着夸耀渺小成功的活动,以前根本没有过。因为,人们赋予时代以一副童叟无欺的公平面孔。而时代的不公既表现在怒气上,也表现在艺术中,但绝不是针对暴君和民众的谄媚者的,而是针对那些高贵的人,因为这些人看不起众人的赞词。要求平等权(譬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乃是反贵族政体的。
同理,这个时代对消失了的个体是生疏的,对一种潜在很深的伟人、不某寂寞的人也是生疏的。因为,这里有过对许多高等人(包括最伟大的诗人们)的颂扬和热衷;或者,类似希腊那样的〃城邦〃,耶稣教团,普鲁士军官团和吏制等;或者,作为伟大先师的学生和后继者。为此,非社会状态和少一些渺小的虚荣,势在必行。
〈492〉
爱和心理学的出发点:也就是原因——我们会获得关于我们主体统一性的种类观念,即获得作为居于公众团体之首的统治者(不是作为〃灵魂们〃或〃生命力们〃),也就是治人者对治于人者的依赖观念和等级制观念,以及作为同时实现主体和整体分工的条件的观念。同样,有生命的统一体不断产生和消亡,就像永恒不属于主体一样;同样,斗争也表现在服从和发号施令中,而连续不断决定权力界限,这属于生命的特性。通过个别事务,通过甚至对公众团体的干扰表现出来的治人者固有的无知,同样也属于能够维持统治的条件。简言之,我们会获得对无知的估价,对伟大而粗糙的观察、简单化和歪曲、远景式的东西的估价。不过,最重要的乃是:我们要把治人者和臣属看成是同样的种类,大家都有感觉、有愿望、有思维——凡是我们看到或猜想到肉体进行运动的地方,我们都要学着同一个从属主体的无形的生命挂起钩来。运动对眼睛来说乃是象征;运动表明某物已被感知、被愿望、被思维。
主体直接询问关于主体和精神的一切自我表现,这样做有其危险性,因为错误地解释自身对精神活动来说也许是有益的和重要的。因此,我们要去问肉体,并且拒绝严厉的感官提供的证据。因为,假如人们愿意,我们是会注视下属本身是否具有同我们交往的能力的。
〈532〉
判断——判断就是信仰,〃此事就是如此。〃这样,在判断中就隐含着承认遇到了一个〃同等事件〃。因为,判断是以比较为前提的,借助于记忆。判断不说似乎有个同等事件,它做不到。相反,判断认为是知道这一事件的。判断的前提认为,本来就存在着同等事件。那么,那种工作时间更久、为时更早、本身不能平衡同等事件、并使之近似的功能又怎样称谓呢?那以第一功能为基础的第二功能等等又怎样称谓呢。〃激起相同感觉的东西是相同的〃,但是,能使多个感觉一致〃认为〃它们是等同的东西,这又如何称谓呢?——要是不首先在感觉内部进行平衡的演练,也许根本不可能作出什么判断。记忆,只有在同不断重温习惯物、经验物的情况下才能得以保持。——判断之前,必须完成同化过程,即这里也有一个智力的非意识活动,就像受伤引起的疼痛一样。也许内在事件,也就是同化过程、排泄、生长等,可以适应各种有机功能。
根本的问题:要以肉体为出发点,并且以肉体为线索。肉体是更为丰富的现象,肉体可以仔细观察。肯定对肉体的信仰,胜于肯定对精神的信仰。
〃对某事物也许会信仰到如此地步,以致连真理的标准都没有了〃。但真理又是什么呢?也许有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生命条件了吗?当然,强大就是标准,譬如就因果关系来说。
〈512〉
逻辑学和条件是相关连的:假如存在同等的现象的话。其实,这样一来,也就等于进行了逻辑的思考和决定,肯定只有这时才虚构说具备了这个条件。也就是说:要逻辑真理的意志只有在对一切现象进行原则歪曲以后,才能实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