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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放手才是啊,收紧手上的力道,云青脸上的笑容在白晓途看不到的地方扭曲成一个狰狞的表情,温柔得近乎狰狞,可怕得近乎沉溺。
“我才不傻,”白晓途说“我想要跟你在一起,长长久久的。”
敛下眼帘,柔和了脸上可怕的表情,扯出一个温柔的笑意,“恩。。。长长久久的。。。”
你可知。。。。。
龙神和兔子精的寿命是多长?
既已生命共享,哪里还有长短之分?
为何?
爱得入骨,哪里还有轻重计较之分?
可曾后悔否?
可笑,既已做出决定,哪还有后悔这么一说,即使再来一次,云青的选择还是不变,他既已是我的妻子,那便是我一生柔情的所在,满腔盛情所归。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了 撒花 还差三四篇番外
番外可爱的安余小攻
安余,黔镇人士,前生从未作恶,此世亦无做出任何损德之事,故生死簿中记载,其阳寿乃七十有余。
“奇怪奇怪。。。”左手拿着纸扇轻轻击打右手手心,韩绝自言自语的低着头思考,脚下的金边锦靴踏在光滑可鉴的玉石板砖之上,来回走动。
“喂——”抬手拿扇子挑起坐在案几上写字的安余的下巴,韩绝百思不得其解,按相貌来讲,安余的模样看起来不过是二十有余,可阎王的生死簿中却记载着阳寿七十?难不成人间还真练就了容颜不老药?
覆盖在眼眸上的那层乳白色薄膜早已经被他日日滴点观音才持有的净水祛除,乌黑光亮得如同海底黑珍珠般美丽的眼眸,每看一次便心悸一次,陌生的萌动感觉让他觉得新鲜,可是更让他觉得有趣的是安余的书法与它本身的才华。
拿起放在案几上的那层薄纸,上面的字迹清丽秀雅,如同蕴含了无数文采的文人公子,“来~安余吟首诗来给我听听。”他好整以暇的坐在凳子上,拿起放在一旁的茶盏放到嘴边饮了一小口。
可是,当安余将那首诗念出来的时候,他却没有仪态的把喝进嘴里的茶喷了出来,很好,他可以认定对方是这方面的文采,那他就选别的,“算了,你还是弹首曲子来听听吧。”手指一勾,放在矮几上的古琴腾空而起,飞到了安余跟前。
葱白修长如古玉般莹润的手指放在了暗棕色的古琴上面,作势,圆润的指尖轻触琴弦,一滑一弹,一声声。。。。。。。。惨绝人廖的噪音就此产生——
韩绝飞身上去,一把摁住了安余还想继续的手指,“你说!你到底会什么?” 诗你不会作,琴你不会弹,画你不会描,你说说你到底会什么?
安余歪着脑袋,眼神茫然无辜的看着韩绝,继而眉眼弯弯、愉悦的笑了起来“安余会帮少爷写字!” 久远混杂的记忆中,唯有这个是被他记住的,“少爷说到时候会来接安余,然后。。。。然后。。。。”说着说着,他低下了声音,神情落寞,“少爷说要接安余去看花灯的。”
韩绝烦躁的把手背到身后走来走去,这臭小子平日里都木着一张脸不哭不笑的,怎么唯有提到他家少爷才笑得那么开心,心里多少有点不平衡,不为别的,只为 —— 爷每天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住还医好了你的眼睛,你怎么就不对爷笑笑?
手边的纸张,被安余两三下就折成一个莲花形状的小花灯,花灯虽然简陋却可以看出大概的模样,“这个给你!”他把折好的花灯送到韩绝手上,“少爷说只要把心愿写上放在花灯里然后点上蜡烛放到河里,愿望就可以成真了。”一提到他口中的小少爷,他那双黑珍珠般深邃的眼睛就染上了笑意。
少爷少爷。。。你怎么句句都不离你家少爷啊,都那么久了,他早化成一堆白骨了。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家少爷在你心目中是多么的伟大,你不需要每次都重复的提。。。”语气中带着连他都没有察觉的醋意,韩绝将那个简陋的纸花灯放进怀里,“要不,这个元宵节我带你去看花灯?”
原以为对方那么在意,一定会答应的,可是那人却摇头拒绝,作为东海太子,什么时候他要去讨好别人,不过是个下等的。。。下等。。。
第二恋衣癖终极养成
安余誓爱一切华丽的东西,不论是衣裳还是扇子。
就拿韩绝的内寝来说事吧,以前在安余没来之前,在安余眼睛看不到之前,他的屋子摆满了一切稀世珍品,随便拿一件出去贩卖都价值连城——南天蛟龙骨扇、凤凰羽扇、龙鳞甲衣、孔雀千羽衣、珍珠华裳、灵石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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