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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的民间力量,是公共知识分子、NGO和秉持民间立场的传媒的三者之和。2003年夏天,央行旨在整肃地产界的“121号文件”,发布不过78日,就被北京住宅业商会这样的NGO所改变。一个特殊的利益阶层之所以能够针对一份可能不利于其阶层利益的文件,公开发表反对言论,使得“商人的声音首次超过了政府”,这应该是得益于一部分市场化色彩浓郁的“民间媒体”为他们提供了舆论阵地。2009年,湖北一个名为邓玉娇的女子与两个基层干部的血泪冲突,最终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一起公共事件,背后的推手也是崛起的民间力量。
最近7年,“WTO宪法”这样的外部力量对业已融入全球化的中国的影响,不亚于民间力量。WTO像一部宪法,规约着成员国的经济行为,憋着劲地把中国的改革拖入金融、国有大型企业等深水区,促使我们从“摸论”过渡到“法治论”。在美国对中国、欧盟等十数方的钢铁保障措施案中,我们放弃了与美国一对一的单边谈判,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我们紧随欧盟,没再像过去那样倔强地坚持“主权论”。
外部力量的影响,不仅仅是WTO,还有国际*公约。未来,如何从*“A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走向“B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非但影响我们的法治,还将动摇我们的观念。
民间力量和外部力量的合力,将使公民社会的走向,在未来中国变得更为明显。尽管它看起来与我们所说的“三重矛盾”是桥归桥路归路的两码事,实际则唇齿相依。
发展与稳定这一对老矛盾,在最近7年,仍然是一对难以消弭的矛盾。经济发展改变了阶层的分化,工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虽然还存留在高高在上的法律文件中,但他们在现实生活的境遇,已不能望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之项背。中国政府正在调整发展速度、财税体制,希望在再分配领域,用均衡和转移支付化解工农阶层的积怨,最大程度地减少局部性的群体事件。
应然和实然的矛盾,在最近7年被进一步放大。2003年暮春之后,宪政思潮就不局限于民间力量的呼吁,中国的领导人在公开的*和演讲中屡屡提及宪法,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已是应然的共识。然而,“应该如此”不等于“实际上如此”。陕北油田事件,足以说明地方政府尚未将“法治政府”“尊重*”“保护合法私有财产”这些已被中央政府承认的应然的原则,化成实然的行动。
硬投入与软投入的矛盾,已经彰显无遗。如果执政党不能把铺设高速公路、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的黄金白银和扩大基层*、拓展政治参与的*通道缀连起来,未来数年,我们验收“新农村运动”成果的时候,看到的或许只是饮用水设施等等外在的“物质成果”。设若前往北京观看奥运会的辽宁黑山农民,还口口声声地念叨“村政府”,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就很难说是成功的。
谢天谢地,综观最近7年的情势,“两股力量”也好,“三重矛盾”也罢,都未曾动摇我们这个国家的根本。在一个不确定的时代,中国能给世人多少确定性的预期,现在还很难说。从长远看,可能取决于执政党面对这些力量和矛盾时,所体现出的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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